加密貨幣與NFT的碰撞 數位時代缺羅盤 業者又怕又愛

▲國政基金會召開數位資產座談會。(圖/記者蘇位榮攝)

▲國政基金會召開數位資產座談會。(圖/記者蘇位榮攝)

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國家政策研究金會31日舉辦《法國狼與海綿寶寶在元宇宙的碰撞—NFT的應用發展與管理》論壇,由國政基金會副董事長善政主持,邀請前行政院長、現任財團法人新世代金融基金會董事長陳冲、台灣大哥大總經理林之晨及台灣金融科技協會理事長蔡玉玲,發表專題演講。

國政基金會董事長朱立倫表示,NFT提供了8、9年級生創業的契機,他提醒政府要更重視新興科技發展,包括建構發展環境與相關法規。國政基金會上個月辦了第一場NFT論壇,討論NFT能創造的價值,這一次將討論Web 3.0時代,虛擬貨幣、NFT的發展,以及衍生的詐騙、洗錢等法律問題,應該如何處理。國民黨也跟上潮流,連結元宇宙,用NFT來活化國民黨文物。

陳冲在針對加密幣與加密資產的演講中提到,加密幣發展至今,總市值已近美金3兆,早不是10年前的吳下阿蒙,加上QE(量化寬鬆)搧風助燃,已無從說禁就禁。於今之計,如政府正視加密幣背後的科技、創意以及階級翻身的意涵,宜儘早確定「日常業務」的主管機關,以維持交易秩序,做好消費者保護,以免釀成災難。

林之晨表示,元宇宙(Metaverse)是一個流行詞彙(buzzword),很難從字面了解其意義。但我們可以將它理解成將現實中的生活遊戲化的一個過程。其實,迪士尼樂園就像是遊戲的世界,只是蓋一個樂園的成本太高,現在藉由數位的方式,讓類似迪士尼樂園的概念在虛擬世界中實現。

他指出,遊戲世界包含:互動、3D、獨特體驗、練功升級、自我代表、社交、貨幣、數位資產等8個特質;目前遊戲正經歷典範移轉,從過去要付錢玩遊戲(Pay to Play)到免費玩遊戲(Free to Play),如今已可以一邊玩遊戲、一邊賺錢(Play with Earn)。現在40歲以下有90%以上的人有玩過遊戲,估計到2024年全球有33億的遊戲人口,元宇宙將是大趨勢。

蔡玉玲指出,依各國現行法令,NFT可能碰觸之法規範:有洗錢防制法規 (例如:歐盟 the Fifth Anti─Money Laundering Directive),企業及相關機構應建立內稽內控制度、KYC制度等;另有金融證券法規(例如:美國、德國、菲律賓),以 Howey Test 或各國法規要件判斷是否屬於「證券」。若符合「證券」定義,企業及銀行機構應踐行相關法定義;還有智慧財產權法規(例如:英國、西班牙、日本),鑄造NFT前應取得其下作品之重製權、改作權。除非於協議明定,否則交易NFT無法獲得其下作品之智慧財產權。

她表示,NFT轉讓不適用權利耗盡原則,原作者仍保有其智慧財產權;此外,現有 NFT 交易平台也有相關規定,例如:Dapper Labs 拍賣網站對NFT買家之規定 (terms of use)。NFT已發生不少糾紛,如何處理這些問題,可行的做法,包括可使用更加安全的冷錢包,在平台上建立權利驗證、投訴、審核機制;以實名制進行交易;制定虛擬資產專法等。不過,要注意的是,實體及虛擬本質不同,修法反而繁雜,以專法新建體系或許更能解決跨境管轄權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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