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蔡姓女子欠繳高速公路通行費、交通罰鍰、牌照稅、燃料稅及其罰鍰等405件、23萬6848元,長達10年拒繳,經執行人員進行拘提,蔡女立馬籌措5萬元繳交,餘款辦分期繳納。(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台南安南區57歲蔡姓女子欠繳高速公路通行費、交通罰鍰、牌照稅、燃料稅及其罰鍰等405件、23萬6848元,長達10年拒繳,經移送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執行人員向台南地院聲請拘提,蔡女看到拘票,立馬籌措5萬元繳交,餘款辦分期繳納。
台南分署指出,蔡女分別遭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台南市政府交通局、台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安南分局及交通部公路總局嘉義區監理所台南監理站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強制執行。
台南分署表示,執行人員調查發現蔡女名下有多部汽車及機車,自2012年起累計欠款案件多達405件。本案蔡女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未到場,發函限期履行,蔡女屆期不履行亦未提供相當擔保,台南分署向台南地院聲請拘提獲准。
執行人員於3月31日上午持拘票前往蔡女住所執行拘提到案,蔡女隨即籌措5萬元現金當場繳納,其餘部分辦理分期繳納,每月繳納金額5千元。
台南分署呼籲,用路人應遵守交通安全規則並按時繳納限屆滿前自行繳納交通罰鍰及費用,切勿心存僥倖,挑戰公權力。並提醒,民眾若有經濟困難而無法一次清償,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分期繳納,如拒不繳納,台南分署將強力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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