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投區金福堂宮廟負責人陳男,佯稱少女遭小鬼纏身,要求少女全身脫光在身上畫符咒。(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可惡!一對愛女心切的父母,認未成年女兒中邪需要收驚,便到北投區金福堂宮廟,向陳姓負責人尋求幫助,豈料陳男以「有小鬼纏身」將少女帶進房間,以毛筆沾紅墨水在少女胸部、外陰部畫符,並要求全身脫光,強制猥褻得逞。士林地檢署偵結,依妨害姓自主罪提起公訴,建請法院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加重其刑。
起訴指出,去年8月左右,少女小依(化名)父母認為女兒中邪了需要收驚,經友人介紹便舟車勞頓前往北投區大興街金福堂宮廟求助。
心懷不軌的陳男(40歲),見小依父母著急模樣,直接表示「你女兒有小鬼纏身,必須要在身體上畫符」以此言語恫嚇3人,並將小依帶進房間內,要求小依將上衣脫光、再強行脫去外褲、內褲,以毛筆沾紅墨水在其胸部、外陰部畫符。
▼在北投開宮廟的陳男,竟要求少女脫光衣物畫符。(圖/取自pixabay)
當下不敢抗拒的小依,只好隱忍到上學時,才向老師委婉表示自己遭侵犯的事實,全案因此曝光。
陳男於偵查時承認有以毛筆沾紅墨水在小依胸部等處畫符,卻強調「這就是宗教儀式」,小依父母也向檢警表示女兒確實在離開宮廟後,有向他們表示「師父怪怪的!」用毛筆在身上畫符,從上面畫到下面。
士林地檢署認陳男雖未以強暴、脅迫等手段使小依不能抗拒而猥褻,卻假藉鬼神之說,利用小依父母敬畏鬼神、為求改運,虛構小依遭鬼纏身、運氣不佳,使被害人心生畏懼,在手段上顯然是使用詐術急恫嚇,使小依陷入錯誤,因錯誤所生的恐懼感進行行為支配,因此依強制猥褻罪予以起訴,建請法院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加重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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