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清明連假將至,高雄市衛生局加強清明節應景食品抽驗與稽查。(圖/高雄市衛生局提供)
記者賴文萱/高雄報導
清明連假即將到來,高雄市衛生局加強清明節應景食品抽驗與稽查,轄內傳統市場、春捲攤商、餐飲業、大賣場及超市等販售場所,共稽查61件。其中,有2件花生粉的總黃麴毒素檢驗結果超標3.1倍及1.1倍,另有糕粿及軟糖各1件色素標示與檢驗結果不符,衛生局已責令業者即刻下架。
▲高雄清明應景食品不合格名單曝,2花生粉「總黃麴毒素超標」下架。(圖/高雄市衛生局提供,點圖可放大)
衛生局指出,這次抽驗包含清明應景食品共計61件(含糕粿類9件、潤餅皮12件、蔬菜8件、素食製品5件、豆干6件及花生粉10件、應景零食11件),依檢體類別分檢驗防腐劑、甜味劑、著色劑、殺菌劑、農藥殘留、漂白劑、食品中動物性成分及總黃麴毒素等項。
▲2花生粉「總黃麴毒素超標」,分別超過「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規定約3.1倍及1.1倍。(圖/高雄市衛生局提供)
其中,2件花生粉檢出「總黃麴毒素16.5 μg/kg、8.2 μg/kg(標準:4μg/kg以下)」,分別超過「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規定約3.1倍及1.1倍;糕粿及軟糖各1件包裝色素標示與檢驗結果不符。
▲▼糕粿及軟糖各1件包裝色素標示與檢驗結果不符。(圖/高雄市衛生局提供)
花生粉檢出總黃麴毒素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規定,衛生局已責令本市來源廠商及販售業者即刻下架該批產品,並依同法第48條規定命其限期改正,屆時再前往抽驗,後續待檢驗結果依法處辦;另2件標示不符規定產品,1件移請來源廠商所轄衛生局依法辦、1件本局依法處辦中。
由於台灣氣候向來潮濕炎熱,如花生、玉米及堅果類等未於妥善衛生環境保存,容易產生具肝毒性黃麴毒素,高劑量食入恐引起肝毒性發炎反應。
▲因應清明連假將至,高雄市衛生局加強清明節應景食品抽驗與稽查。(圖/高雄市衛生局提供)
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應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善盡管理加強貯存環境製作加工、運輸過程及販售時應確實落實乾燥低溫保存,違者可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及同法第48條規定,飭令業者限期改正,屆期再予抽驗。如仍不符規定者,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同時提醒,民眾採買清明節食品時,儘量挑選完整包裝及信譽良好廠商製售產品,掃墓後的祭祀食品也應妥善保存在乾燥陰涼處,食用前予以充分加熱並儘速食用完畢,以降低因孳生微生物致食品中毒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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