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軍官偷吃女同袍!向妻喊「2個都愛怎麼辦」 惹怒法官再噴6位數

▲▲偷情,外遇,劈腿,婚外情。(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郭姓男軍官婚後外遇林姓女軍官,遭正宮發現,豈料郭男竟稱自己2個都愛,無法割捨任何一方。(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黃宥寧/彰化報導

郭姓男軍官婚後外遇林姓女軍官,地下情曝光後,正宮提告求償,一審判2人須連帶賠償30萬,但郭男卻在離婚後反悔說「兩個都愛、無法割捨」,並以妻子及岳父強迫簽下離婚協議書為由,提出婚姻關係仍存在,但法官認定,郭男當時已愛上別的女生,2人離婚有效,後來雙方對賠償金額不滿,分別提上訴,台中高分院判郭、林應再賠償正宮10萬元,不得上訴。

郭妻2019年發現郭男和林女間有不當交往,指控郭男稱「有發生性行為」、「兩個都愛」等,但花心郭男卻辯稱那些話只是為了讓妻子不要那麼囂張,林女也對私交行為一概否認。

但彰化地院認,郭男曾在與妻子的對話中表示,「我有女朋友妳就一定跟我離婚喔?」、「想要給她(外遇對象)一個家跟寶寶」、「我是不是可能是多情男子,一輩子會愛超過一個女人」、「但是我兩個都愛怎麼辦呢」,足以顯示郭男外遇事實,判郭男、林女連帶賠償郭妻30萬元。

豈料,郭男卻在離婚後反悔,提出「確認婚姻關係存在」民事訴訟,他表示,自己沒有想離婚的意圖,是妻子和岳父強烈要求他簽下擬好的離婚協議書。郭前妻則表示,郭男還打算和外遇對象組成家庭,離婚意圖明顯,而且都是成年人了,要如何詐欺或脅迫他?

台中高分院認為,郭男身為國軍一員,已具有相當智識與膽識,「意志豈會任人動搖?」且郭男在離婚後向友人表示,是因「喜歡上別的女生」、「兩邊都無法割捨」,顯示未否認已離婚事實,判決郭男敗訴。

但是雙方對於判賠金額不滿,分別提出上訴,郭姓前妻提出郭男、林女出遊照,郭其友人也證稱郭男曾經告訴過他「我跟那個女生認識時間其實不長,才交往三個月就發生了很多次的性關係!」台中高分院日前判決郭、林應再賠償郭妻10萬元,不得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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