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稱「有黑影附在母身上」46刀砍死老母 桃園地院收押

▲桃園市平鎮區曾姓男子6日清晨持菜刀砍死媽媽,檢警偵訊後依殺人罪嫌向地院聲押獲准,桃檢檢察官郭印山率法醫7日下午進行解剖。(資料照/記者沈繼昌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曾姓男子去年12月間清晨因向媽媽要錢未遂,持刀亂砍,事後還高喊「救命!快救我媽媽」等語,警消到場後發現曾母身中46刀已無生命跡象。曾男事後經精神鑑定也認為雖有精神病症狀,但未達精神障礙與心智缺陷,桃檢1日偵查終結,依殺害直系尊親屬罪嫌將曾男提起公訴,並建請地院從重量刑。桃園地院則依殺人罪裁定羈押,但未禁見、通信。

▲桃園市平鎮區曾姓男子因故持菜刀砍死媽媽,桃園地院今天裁定收押未禁見,圖為去年案發後檢察官率法醫在中壢殯儀館進行解剖。(資料照/記者沈繼昌攝)

檢警調查,31歲的曾姓男子去年12月6日清晨6時許,在平鎮區住處向63歲的媽媽索討金錢未果,雙方口角後,曾男先徒手毆打媽媽,隨後衝進廚房持菜刀朝媽媽臉部、頭部等處瘋狂亂砍46刀,導致頭臉等處受有嚴重銳器傷而大量出血慘死。

桃檢檢察官偵訊期間,為究明曾在犯案時之精神狀況,曾商請林口長庚紀念醫院精神科司法精神醫學鑑定團隊對曾男實施精神鑑定,結論認為曾自2016年起因頻繁使用多重物質,期間偶有精神病症狀(短暫幻覺),並於2021年起精神病症狀加劇,隨物質使用起伏、時有現實感缺損,但未曾出現嚴重暴力行為,鑑定團隊評估其犯案當下受精神病症狀影響更劇,出現定向感、行為混亂、邏輯能力缺損等情形。

檢察官認為曾在開庭時表現正常,對檢方提問多能理解及答覆,且知道犯案當時持刀所殺害之對象為其母親,並詳細交代事發經過,且自承精神狀況沒有問題、工作正常及未與同事起過衝突,當庭採驗毛髮之過程亦相當配合,足認其應未達刑法上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行為能力而無刑事責任能力之程度。

檢察官審酌,曾男僅因索討金錢未果即殘忍弒母,天理難容,依殺人罪嫌起訴,並建請桃園地院量處被告重刑;桃園地院法官在聲押庭中,曾男經法官訊問後坦承殺害母親之犯行,惟否認主觀上有犯意。

法官根據檢警解剖報告暨鑑定報告書、扣案菜刀兩把等事證,堪認曾涉犯刑法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之犯罪事實,犯罪嫌疑重大,裁定收押但未禁見、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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