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陪同老婆回新北岳母家,趁小姨子酒醉性侵得逞,經臺灣高等法院審理,依乘機性交罪判處男子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郭玗潔/新北報導
一男子於110年4月初陪同老婆回新北岳母住處,與小姨子夫婦一家歡聚。在與家人飲酒作樂到深夜後,竟趁小姨子不勝酒力回房熟睡時,摸進房間硬上,小姨子以為是自己老公未加反抗慘遭性侵。小姨子隔天醒來察覺有異報警,經臺灣高等法院審理,依乘機性交罪判處男子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
一男子於110年4月2日陪同老婆前往新北三峽岳母家,與小姨子夫婦兩人一同飲酒聚會,直到隔天凌晨1時許,男子見小姨子喝醉回房熟睡,便跟著摸到床上意圖性侵。小姨子當時意識模糊,以為是自己老公求歡而沒有抗拒,讓男子親吻嘴唇、胸部並性交得逞。等到當天上午清醒後,察覺有異報警處理。
經臺灣高等法院審理,考量受害人身心受創就診紀錄和與男子通訊對話等證據,依乘機性交罪判處男子有期徒刑2年;但審酌男子在審理時已坦認犯行,且與受害人達成和解,同意給予被告緩刑之機會,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且須進行一百小時的義務勞動,和接受二十小時的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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