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機車騎士載友人途中遇車輪爆胎,友人遭拋飛身亡。(示意圖,非本案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記者黃資真/基隆報導
一名郭姓男子去年10月初載著友人林男騎機車時,因機車輪胎車紋不足,途中爆胎,機車失控導致林男被甩出,緊急送醫仍不治身亡,基隆地院依過失致死罪,判處郭男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
判決指出,郭男去年10月5日下午騎普通重型機車,載著友人林男往基隆方向行駛,途中後輪爆胎,機車失控甩尾,致使林男從機車後座彈飛,頭部外傷併顱內出血及顱骨骨折、心臟停止、肺臟出血、多重器官衰竭等傷害,搶救2日後仍回天乏術,林男母親怒而提告。
檢方認為,郭男身為駕駛,本應注意行車前應就輪胎詳細檢查確實有效,竟疏未注意及此,導致機車爆胎,造成林男被甩出身亡,因此依過失致死罪起訴。
基隆地院表示,事發當下郭男在場承認肇事,並主動向員警自首,符合自首之規定,得減輕其刑,但被害人母親無調解意願,考量其造成之損害與家中情形,判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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