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承霖因持有槍枝、毒品遭北院判刑。(圖/資料照)
記者莊智勝/台北報導
素有「黑道歌手」之稱的台語歌手郭桂彬,其子郭承霖因好友發生行車糾紛,竟騎著機車、持槍到場助陣,不但將對方毆打成傷,甚至還掏槍威嚇「給你死」、「弄死你啦!」事後警方循線將郭嫌逮捕,除了起出槍枝外,還在機車置物箱內查獲毒品安非他命、K他命等。台北地院審酌後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判刑3年6月,併科罰金6萬元;另郭嫌又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許男、趙男2人與郭承霖為好友,109年2月12日傍晚,許男駕車載著趙男行經北市某巷弄,因車輛擋入出入口,而與鄰居鄭男發生口角,雙方當街拉扯互毆。郭承霖得知後為了替友出頭,騎著機車趕抵現場助陣,不但將鄭男毆打成傷,還掏出空氣槍指著鄭,怒嗆「給你死」、「弄死你啦!」
警方接獲民眾報案後立即趕赴現場,混亂間郭承霖聽聞警笛聲急忙開溜,卻不慎將一把槍遺落在現場,警方發現槍枝後立即調閱監視器,並循線將郭承霖攔下,經過其同意後搜索機車車廂,赫然發現仿WILLIAM SMITH廠P2P型半自動改造手槍、無殺傷力之空氣槍、制式子彈1顆、非制式子彈1顆、以及毒品安非他命、K他命等,當即將郭承霖帶回;同時鄭男也對許、趙、郭3人提出告訴,3人訊後移送往北檢偵辦。
檢方偵結後,許、趙2人遭依恐嚇罪起訴,並遭法院各判刑拘役50日確定;而郭承霖因持有槍枝、毒品,遭檢方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嫌起訴。
對此,郭承霖到案後極力否認犯行,稱當天自己只有帶著不具殺傷力之空氣手槍到場助陣,車廂內的槍枝、子彈、毒品等物都非他所有;郭承霖甚至還稱,他所騎乘之機車為同居女友顏女所有,且案發前同案的好友許男還曾向他借機車,指車廂內物品為許男所有。
但顏女到案後卻表示,機車雖然確實是她所有,但她已好幾個月沒有使用該機車,平時鑰匙都放在家中,不太管郭承霖如何使用。而借機車一事,許男則表示,上次借車已是108年的聖誕節,機車歸還後即未再借;同案的趙男也稱,有聽聞許男在聖誕節時向郭承霖借機車,沒有印象在案發前後有借車。
法官審酌,許、趙2人前後所述一致,且顏女與郭承霖共同養育一名子女,2人關係親密,無刻意虛偽陳述構陷郭之必要,因此3人證詞應堪採信,因此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判郭承霖3年6月,併科罰金6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1000圓折算1日;又郭承霖共同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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