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男夜闖大學辦公室!性侵正妹職員 竟因「看了幾眼愛上她」

▲桃園市柯姓男子假借「濟公師父乩身」,揚言幫女子去除嬰靈為由,由妻子相邀騙至摩鐵做法趁機逼女子就範性侵得逞。(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嘉義男趁著平安夜闖入大學辦公室,性侵女職員。(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嘉義一名楊姓男子愛慕某大學職員小花(化名),竟趁著下午闖入辦公室,從正面強制環抱,還撫摸小花的身體,嚇得小花不斷求救。嘉義地院審理後,依照強制猥褻罪,判處楊男1年有期徒刑、緩刑4年,期間交付保護管束。

依據判決書內容,27歲的楊男正在準備國考、仍在待業中,因為與小花見過幾次面,產生了愛慕之情,去年平安夜下午5點左右,在某大學系館2樓的辦公室前,看見小花獨自在工作,隨即色心大起。

楊男偷偷進入辦公室,先將外面的鐵門輕輕向內靠,再將內門關閉,然後從正面環抱小花,嚇得小花不斷掙扎。楊男後續還關閉辦公室內的電源,從背後緊抱著小花,再撫摸對方的腹部、胸部,等到2人跌倒了,楊男還持續壓制的小花、將臉貼近對方的臉頰。

▲▼法院,法槌,判決。(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楊男為了滿足性慾,造成小花身心莫大的折磨、傷害。(示意圖/免費圖庫pexels)

小花遭到侵犯,人又倒在地上,只能將手伸出,朝著外面的鐵門揮動、求救,所幸辦公室外走動的學生發現異狀,立刻進入給予援手,小花才得以脫險。

嘉義地院審理後認為,楊男為了滿足自己的性慾,採用強制猥褻的行為,不尊重小花的性自主決定權,造成對方身心莫大的折磨、傷害,以及破壞小花對人的信任感。

不過,雖然小花身心受創,不想安排調解,也不想再跟楊男碰面,但願意給予一次機會,地院衡量楊男的家境、狀況後,依照《強制猥褻罪》,判楊男一年有期徒刑、緩刑四年,期間交付保護管束。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關鍵字: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