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房最高罰5000萬!政院今修《平均地權條例》

▲▼士林區房市空照圖。(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為了加大力度打炒房,內政部在2021年底修正《平均地權條例》草案,嚴懲炒作最高處3年有期徒刑或併科5000萬罰金,引發房地產界強反彈。由於爭議過大,內政部刪除3年有期徒刑的罰則,但最重仍可開罰5000萬元罰鍰。行政院預計在7日院會中討論通過,後續再函請立法院審議。

內政部去年底通過修正《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包括全面限制預售屋及新成屋換約轉售,並禁止炒作行為,嚴懲任何人有意圖影響交易價格、製造熱銷假象及壟斷轉售牟利等不動產炒作行為,違者將處新台幣100萬元到500萬元罰鍰。

草案也訂出,若造成民眾恐慌及市場交易不安等而損及公眾或他人情形者,可處3年以下徒刑或併科100萬元到5000萬元罰金。但此條嚴懲的規範一出,引來房地產業界、立委等質疑。

為此,內政部廣泛蒐集各界意見,並多次與行政院、民進黨團溝通討論後,最後行政院版本將嚴懲炒作條款的「3年刑責」取消,改採行政罰,最高可罰5000萬元罰鍰,同時也明確規範不動產炒作的定義。

預售屋禁止轉售部分,修法重點包含限制預售屋換約轉售、重罰不動產炒作、建立違規檢舉獎金制度、私法人購買住宅採許可制,以及預售屋解約應申報實價登錄。

考量特殊情形,內政部表示,此次草案增訂,內政部得以公告方式,規定買受人在簽約後,因重大變故,如發生非自願失業、生病、意外等,導致無力繳款者,可不受換約轉售的限制,以因應買受人特殊情況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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