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圖/記者蔡紹堅攝)
記者蔡紹堅/台北報導
鳳凰衛視傳出將遣散所有在台員工,主因為去年股權變動後被投審會認定為陸資企業,涉違反兩岸條例。對此,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7日表示,尊重主管機會權責,若有相關的傳媒事業,因股權及人事變動,涉及違反兩岸條例,陸委會也將會同主管機關依法查處。
邱垂正在例行記者會上提到,依照兩岸條例規定,中國大陸人民、法人直接或間接持有第三地區的公司股份出資額逾30%,或對該第三地公司具有控制能力,認定該公司屬於陸資企業,在台公司如果因為股權變動符合上述要件,應該認定為陸資企業,主管機關會依法予以裁罰,並得要求其停止撤回投資或改正。
邱垂正指出,政府目前並未開放中國大陸企業來台投資大眾傳播媒體,鳳凰衛視媒體集團去年歷經股權轉換及人事變動後,整體陸資的股權超過4成,經主管機關經濟部審認為陸資企業。
邱垂正說,鳳凰衛視集團在台分公司因涉及違反現行規定,已由經濟部作出行政處分,陸委會尊重主管機關權責,也會依照現行規定所涉及的實質影響力之判斷,由主管機關會商相關機關依個案情形進行審認。
邱垂正還說,如果有相關的傳媒事業,因股權以及人事的變動,而涉及違反兩岸條例第或相關許可辦法規定的話,陸委會也將會同主管機關依法查處。
對於未來會否認定鳳凰衛視為「中共官媒」,邱垂正強調,目前政府並沒有開放大陸企業投資大眾傳播媒體,更不用說是中共官媒,而對於中共官媒的記者來台採訪,政府也有一套管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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