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留言辱李沐晴「吃別人老公」 蘿莉塔出庭加碼爆料反挨轟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從電視節目《大學生了沒》出道的女藝人蘿莉塔(本名李晨菲),2020年在網路留言指稱女藝人李沐晴「已經吃別人的男友&老公很多次」等語,被控涉犯加重誹謗罪嫌。台北地院今開庭,蘿莉塔堅稱有證據,反控李沐晴對她潑髒水,氣得李當庭反嗆「在胡說什麼」。為此,檢方也指蘿莉塔為了脫罪,不惜傷害別人,「其心甚為惡劣」,請求從重量刑,法官諭知5月12日宣判。

▲▼女藝人李沐晴(左)指控「大學生了沒」女藝人蘿莉塔(李晨菲)加重誹謗,到台北地院開完庭堅稱會求償。(圖/記者黃哲民攝)

▲女藝人李沐晴(左)指控「大學生了沒」女藝人蘿莉塔(李晨菲)加重誹謗,到台北地院開完庭堅稱會求償。(圖/記者黃哲民攝)

蘿莉塔和律師開完庭表示:「我們先不要發表意見,以免影響法官,我們就靜待判決。」對於被要求從重量刑,蘿莉塔沒有正面回答是否擔心,她低聲強調:「我就是沒有說謊!」

▲▼「大學生了沒」女藝人蘿莉塔(李晨菲)被女藝人李沐晴指控加重誹謗,她到台北地院出庭堅稱無罪。(圖/記者黃哲民攝)

▲「大學生了沒」女藝人蘿莉塔(李晨菲)被指控加重誹謗,到台北地院出庭堅稱自己無罪。(圖/記者黃哲民攝)

李沐晴受訪表示,她覺得蘿莉塔沒救了,因為一般人發生類似狀況,「其實就是摸摸鼻子,啊對不起,我可能情緒抒發,錯了,道個歉就好了,她從第一庭,持續侮辱我到今天,今天這一庭的侮辱,簡直就是毫無極限,我覺得真的受夠了,我相信法官,會給我一個合理的判決,我一定會對她求償的,如果都走到這一步的話,真的太過份了!」

本案雖僅為妨害名譽案件,公訴檢察官仍製作相當完整的投影片,逐一批駁蘿莉塔提出的辯解。蘿莉塔毫不示弱,堅稱當年她的男友親口向她招認,被李女單獨約出去,有發生「逾矩」的事情,她不認識李女,透過關係私訊李女套話,結果李女親口證實「他以前從來沒有這樣對我過,我想他應該是喝太醉了」。

蘿莉塔堅稱,李女都證實了,所以她合理相信男友跟李女「發生男女之間的事」,所以「我是有證據認定李女『約砲』我男友!」蘿莉塔更聲稱起初不把話講明,是要保護已婚有小孩的李沐晴,「因為我來自單親家庭」,不料李女卻提告對她潑髒水,把不開心的事都倒在她身上,「我才決定繼續打官司」。

辯護律師聲稱,蘿莉塔取得男友的招認,綜合親身經歷而留言,沒故意捏造更不是誹謗,李女身為公眾人物,破壞他人婚姻,是可受公評的,請求判蘿莉塔無罪。

李女按捺不住,當庭反擊「在胡說什麼!」她說,原本認為蘿莉塔道個歉也就算了,不料每次開庭持續遭對方侮辱、誹謗,「她不是年幼無知,只因為情傷就傷人毫無底線可言,非常可怕!」

李女並引用作家吳淡如的文章:「社交媒體中的匿名者,常常像得了狂犬病一樣,進入別人家裡亂咬!」她認為蘿莉塔「就是這樣」,希望法官重判,不要縱容。

法官制止雙方情緒性發言,但公訴檢察官也爆發,指蘿莉塔自稱私訊李女時有「以退為進」套話,卻刻意忽略李女回稱「我是不可能會和他(指蘿莉塔當時男友)怎麼樣」,遑論當時蘿莉塔還自己對李女說「感謝妳今天沒跟他怎樣」、「我知道妳是好女生」等語。

檢方批評蘿莉塔「不知有何立場,說李女對她潑髒水」,更指摘蘿莉塔為了脫罪,不惜傷害別人,「其心甚為惡劣」,犯後一再說謊的行為應受法律評價,請求法官從重量刑。法官諭知辯論終結,訂於下月(5月)12日下午2時30分宣判。

本案源於蘿莉塔(37歲)前年(2020年)6月26日,在臉友「Alison WaWa Liu」辱罵李沐晴的一篇PO文,以帳號「Lolita Lee」留言附和「阿哈哈哈她真的就是這樣沒錯ㄟ」、「有機會碰面再跟妳說她其它婊婊的事,希望他老公外遇」、「因為她已經吃別人的男友&老公很多次,她也應該體會一下女生傷心的感覺。然後她有外遇啊哈哈哈哈」等語。

李沐晴提告追究8名網友,檢警僅揪出蘿莉塔留言惹禍。至於原PO跟其他附和的留言者,暫時查不出身分。蘿莉塔否認意圖誹謗,辯稱留言分享自己被劈腿的經驗和心情,不是針對李沐晴,但檢方質疑蘿莉塔留言方式,所有人看了都知道她在說李女,內容都屬私德、跟公益無關,且已貶損李沐晴名譽,據此依加重誹謗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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