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江姓婦人去年2月前往高雄市一家美髮院燙髮,潘姓女設計師竟然使用電子鍋加熱,過程中塑膠管脫落導致蒸氣散出,害她左側頭皮被燒出9X9公分的燒燙傷,左耳耳廓缺一角、部分頭皮禿頭,氣得跑到警局報案並決定提告。橋頭地院法官審理後,依過失傷害致人重傷罪,判潘女有期徒刑7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江婦燙髮遭燙傷,耳朵缺了一角,部分頭皮也禿了。(資料照/記者吳世龍攝)
判決書中提到,潘女在高雄市經營一家美髮院,去年2月2日上午11時許江婦來店消費,她拿出「電子鍋」進行燙髮服務,想利用電子鍋所產生的蒸氣,再透過透明塑膠管導熱來加熱髮捲,沒想到過程中透明塑膠管沒有鎖緊,不慎脫落。
江婦發現蒸氣散出後,立即告知感到灼熱不適,但潘女只是關掉電子鍋,沒有馬上拔除她頭上的透明塑膠管,最終導致她遭蒸氣燙傷,受有左臉、左耳及左側頭皮9X9公分燒燙傷合併皮下組織感染,造成頭皮、左臉、左耳廓三度燒燙傷(占體表面積約2%),部分左耳耳廓畸型及部分頭皮禿頭,就算接受重建或植髮手術也無法完全恢復,這才氣得報警並決定提告。
▲潘女用「電子鍋」幫江婦燙髮。
橋頭地院法官認為,潘女身為從事美髮工作之人,應該提供並使用合格的燙髮器具,況且江婦已經告知有灼熱感,她也沒有提供適切的必要照護措施,導致江婦受傷,傷勢若無後續重建,沒有恢復的可能,縱使接受重建或植髮手術,也僅能改善部分程度,無法完全恢復。
法官接著指出,考量到潘女到案後坦承不諱,再衡酌案發當時的情形以及她的智識、能力及經驗等等,最後依過失傷害致人重傷罪,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也就是說,一旦判決確定,潘女就得入獄服刑7個月,目前全案已上訴到最高法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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