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李姓男子去年7月間無故在桃園區經國轉運站前攔阻國光客運,還霸占駕駛坐位,員警到場勸阻時還徒手攻擊員警受傷。(資料照/記者沈繼昌翻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李姓男子去年7月間深夜徒步經過桃園區轉運站時,竟肉身攔阻國光客運,司機打開車門詢問攔阻原因,李又強坐駕駛座不走,駕駛只好向警方報案,員警到場勸阻要求下車,李竟徒手攻擊2名員警。法院審理後,考量他事後與員警達成和解並賠償,依妨害公務罪將他緩起訴1年,但須向公庫支付6萬元。
檢警調查,29歲的李姓男子去年7月9日深夜11時許,徒步經過桃園區經國路上的公車轉運站,見國光客運載客出站時,竟無故以肉身攔阻,王姓駕駛開車門下車詢問原因,李竟衝上客運霸佔駕駛座不肯離去,王姓駕駛勸阻無效,其餘乘客見狀也上前制止,於是報警處理。
警員要李下車時,李竟出手攻擊,導致2員警手肘、手臂與手指等處有擦挫傷,員警強制拘捕時,李身上又掉出注射針筒2支與毒品殘渣袋等證物。
檢方認定,李男犯行明確,考量他一時失慮,事後積極與員警達成調解並完成賠償,檢方認為以緩起訴為適當,將他緩起訴1年,並須支付公庫6萬元。他所涉毒品案部分則另案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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