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航空站即松山機場外觀。(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已停飛逾2年的遠東航空,因持續佔用民航局台北航空站機庫等土地,被台北航空站提告要求賠償並歸還土地,遠航抗辯遭民航局違法廢止航權,造成逾50億元損失,主張應抵銷本案賠償,台北地院審理認定遠航的辯解無理,今判遠航應賠償8368萬餘元,並在歸還機庫等土地給台北航空站前,按日支付違約金14萬餘元,可上訴。
遠東航空因虧損與資金出現數千萬元缺口,2019年12月12日無預警宣布隔天(13日)起停飛,造成3000多位旅客權益受損,民航局隨即在13日廢止遠航的民用航空運輸業許可證,遠航負責人張綱維還被控涉嫌掏空遠航,2020年被羈押將近一年,他近來透過行政訴訟想讓遠航復飛但未果,另已提告向民航局要求國賠50億餘元。
▲遠航董事長張綱維 。(圖/記者黃宥寧攝)
本案源於遠航遭廢照後,前年(2020年)1月31日跟民航局台北國際航空站簽約,續租航空站內遠航停放飛機、興建辦公室、工廠與庫房的10筆土地,約期為同年元旦到同年3月31日,月租213萬餘元,並約定同年4月1日要騰空返還土地給航空站,每遲延一天須支付月租加計權利金後的10%當成違約金,直到完成搬遷為止。
不過遠航在約滿後持續佔用,台北航空站計算至去年(2021年)12月15日共624天,遠航累計違約金達9021萬餘元,扣除剩餘押金653萬餘元,提告要求遠航一次支付違約金8368萬餘元。
此外,台北航空站主張,遠航仍沒歸還本案租用土地,因此再要求遠航應從去年12月16日起,按日支付違約金14萬餘元,直到全數返還土地為止。
遠航抗辯租用本案機庫等土地已約60年,是正常營運所需,但民航局違法將遠航廢照,台北航空站又提告索地求償,屬於權利濫用,遠航主張營運發展遭民航局嚴重侵害,請求酌減違約金,並將另案對民航局要求國賠的50億元金額,抵銷本件賠償。
法官認定台北航空站的主張,有雙方簽訂、經由合法公證的租約為憑,判遠航應一次性賠償累積所欠違約金8368萬餘元,至於遠航聲稱違約金計算金額過高,法官指《民法》尊重契約自由,加上本案應歸還土地仍有許多地上建物與大型物品,航空站可能須額外花費清除,因此判遠航須按日支付違約金14萬餘元直到歸還完畢,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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