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張姓狼師因強制猥褻女童,刑事部分判刑4年10月,但他入監前落跑被通緝,台南市警方於9日下午在台中大樓將他緝獲移送歸案。(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曾獲資深優良教師獎的台南市張姓前國小教師,2017年至2018年間多次利用假日對任職小學的1名女童,利用擦乳液為由,撫摸女童下體、親嘴,犯案10次,一、二審判刑4年10月,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未料他入監前落跑被通緝,台南市善化分局警方9日下午在台中將張嫌查緝到案,全案依法解送歸案。
市警善化分局指出,狼師張嫌任國小教師期間涉嫌猥褻30多名女童,案經最高法院於2021年11月判處4年10月徒刑,但他未向南檢報到服刑,竟逃亡被通緝。經查張嫌前於2019、2020年因妨害性自主案分別經善化分局、新化分局、婦幼警察隊移送,經判決確定後,因未到案入監,於2022年1月26日遭台南地檢署通緝。
本案因未符合法務部「防範刑事判決確定案件受刑人逃匿聯繫作業要點」之「特定刑事案件」規定(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確定,且有事實足認該受刑人有逃匿之虞者),台南地檢署於判決定讞後亦未啟動「防逃機制」,故在判決確定前,張嫌即已逃亡。
台南市警局8日上午召開專案會議,指定善化分局主政查捕逃犯,刑事警察大隊、婦幼警察隊、新化、玉井分局協助偵辦,案經專案小組運用大數據分析,全面清查張嫌交往關係等資訊,於4月9日下午2時許在台中市北屯區某棟大樓地下一樓停車場,將張嫌查緝到案,全案依法解送台南地檢署歸案。
據了解,台南地檢署通知張男未到案後,已經於1月26日則已發布通緝,並指揮警方全力追緝中。張男曾獲20年資深優良教師獎,被控於2017、2018年間在國小擔任教職,且為女童班級導師,多次於例假日、寒暑假期間,要求她到校練習字音字形及國語演說比賽,以幫女童擦拭乳液為由,脫去其褲子,再以乳液擦拭雙腳,繼而撫摸其下體及親吻臉頰、嘴巴,違反其意願方式,強制猥褻得逞10次。
家長報警提告,一審認定張男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猥褻罪共10罪,各處有期徒刑3年8月,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10月,張男不服上訴,直至2021年11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
據了解,曾獲得資深優良教師獎的國小張姓男老師,被台南市教育局列為永遠不得擔任教育人員而丟失教職,且與妻子離婚擔任臨時工。台南市教育局指出,該案發生於2018年以前,教育局於2019年3月獲悉後,隨即責成學校啟動調查,並於查證確實後立即於同年5月依法解聘,並通報為全國不適任教育人員,終身不得擔任教育人員,同時撤銷該員優良教師頭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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