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宥孺、莊智勝/高雄報導
去年8月份雖全台已降級為二級警戒,但疫情之下娛樂業仍未解封,高雄市警方加強旅宿業稽查時,意外發現新興區一處旅店有穿著清涼的女子頻繁進出,但卻未攜帶隨身行李,懷疑不單純,警因此突襲臨檢,當場逮獲3對男女正在從事性交易;該旅店櫃台人員吳女也因涉嫌媒介性交易,遭高雄地院依妨害風化判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
▲眼睛的警方發現數名穿著清涼的正妹頻繁出入旅店,但卻未攜帶行李,直覺有異。(圖/記者許宥孺翻攝)
高雄警方110年8月12日下午正在執行防疫稽查工作,但眼尖的員警卻發現,新興區民主路一家旅店,有數名打扮入時清涼的正妹頻繁進出,但卻都沒有帶行李,直覺行跡異常,恐有內情。
專案人員避免打草驚蛇,約待了20分鐘才進入旅店臨檢,並在每一間房門外探查,發現有3間房間傳出男女交談聲、喘息聲,其中1間還有沖澡聲音,一入內當即查獲3對男女正在從事半套、全套性交易,女子坦承以1600元至4000元不等價錢收費性交。
警方也在房間內查獲使用過的保險套,性交易金額5600元,6人訊後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請裁罰;而在該旅店擔任櫃檯的吳女(52歲)也遭送辦,檢警查出,吳女先前就曾因媒介性交而遭判刑3月,但事後仍重操舊業,持續在旅店擔任櫃台,當有男客上門時即詢問「要不要叫小姐」,並連繫應召女前來,告知男客所在房號,每媒介一次性交易,吳女即可從中獲得1200元分利。
高雄地院法官審酌,吳女為圖營利,媒介、容留成年女子與他人性交,並從中牟利,造成社會風氣敗壞,惟念其坦承犯行,犯後態度尚可,因此依妨害風化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
▼警方入內當場逮獲3對男女正在從事性交易。(圖/記者許宥孺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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