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停身障格遭拖吊...他領車被抓包 竟惱羞推開柵門將車開走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誇張!汐止分局交通隊員警執行拖吊勤務,行經山光路,發現1部未放置身心障礙停車證的小客車,違停在身心障礙停車格內,依法將車移置拖吊場保管。豈料,28歲闕姓男子前往拖吊場,拿出與車號登記不符的身障停車證,當場被管理員拆穿後,竟強行將車開出。警方獲報後,將他逮回,帶他到拖吊場將罰緩繳清,後續依妨害公務罪函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 汐止闕姓男子被發現無身障停車證,竟強行想將亮車走。(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汐止區28歲闕姓男子將車違停在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遭拖吊保管,豈料他竟不繳納罰鍰強行將車想開走。(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警方指出,本月9日晚間8時許,發現一部小客車違停在山光路身心障礙專用停車格上,交通分隊員警發現車上並未依規定放身心障礙停車證,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10款「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告發,並將小客車移置汐止拖吊場保管。

▼28歲闕姓男子將車違停在身心障礙專用停車格上,被拖走後,竟從拖吊場強行將車開走。(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 汐止闕姓男子被發現無身障停車證,竟強行想將亮車走。(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違停的28歲闕姓男子隔日上午前往拖吊場辦理領車,並向承辦人員表示自己領有身障停車證,但潘姓管理員發現闕男出示的身障停車證登記車號與違停的車號不符,並請他依規定辦理領車,也立刻將拖吊場的伸縮式柵門關閉。

豈料,闕姓男子不但不甩管理員,隨即走向出口將伸縮式柵門徒手強行推開,直接將車開走。警方獲報後,立刻將闕男逮回派出所製作筆錄,並帶著他到拖吊場將違停罰緩繳納完畢,也依妨害公務罪送辦。

汐止分局社后所長所長董冠延呼籲,民眾未經領用程序,擅自將被拖吊之車輛駛離拖吊場,除仍須繳納罰金外,將會有涉及刑事責任,請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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