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L酒醉失身!淫男同事裸睡到中午 房外傳來父母交談聲讓她心碎了

▲▼美女、妹子、可愛、正妹、清純、日系。(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北市正妹喝醉被男同事假意送回家後,竟在住家慘遭性侵得逞。(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惡劣淫狼!北市1名正妹與同事聚餐喝酒,張姓男同事與楊姓男同事當起「護花使者」送她返家,張男假裝與楊男離去,又快步折返回正妹住家,甚至不顧她與家人同住性侵得逞,正妹隔日中午清醒,驚見張男衣衫不整躺在身旁,房外還有爸媽在聊天聲音,立刻要張男離開。正妹事後提告,張男辯解是合意性交,高等法院依乘機性交罪判處3年6月,還要賠償120萬元。

正妹小雯(化名) 2020年7月間與一群同事聚餐、唱歌喝酒,期間喝了威士忌、紅酒、白酒、啤酒,到了凌晨已經失去意識,無法自行移動,張姓、楊姓男同事陪同醉醺醺小雯搭乘計程車送她返回住家,而楊男先行搭車離開,張男竟折頭返回小雯家性侵得逞。

審理時,張男矢口否認犯行,甚至辯解「我覺得小雯對我有意思,當天是她私下將家中鑰匙交給我,我認為她是要等楊男離去後再返回」因此是合意性交。

小雯提出反駁表示,我與張男是同事,並不熟,報案前也不知道他本名,同事都叫他「小X」,我叫他「X哥」,當天在錢櫃唱歌時有喝很多酒,有喝威士忌、紅酒、白酒、啤酒,已經失去意識,完全沒有印象自己如何回家。

▲妹子,正妹,床(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正妹在家中遭同事侵犯,清醒後深怕同住父母知道擔心,只好先故作沒事。(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楊姓同事則證稱,平日並沒有看過張男與小雯有何特別親密行為,就是一般同事,當天晚上我們還在錢櫃包廂時,小雯已經喝醉到不醒人事,叫她沒有反應,也無法走路,有同事知道她住哪,剛好自己也住附近,所以才送她回家,但沒想到張男也說要一起送,當天小雯狀況是完全動不了,需要2個人扶她移動。

小雯難過向法官表示,當天清醒已經是中午,聽見房外父母聲音,害怕父母因此擔心,才叫張男快點離開,案發地點就在自己房間,只要待在家就很痛苦,甚至案發後無法睡覺,後來終於將實情告訴父母,父母得知她飽受折磨,一度想賣房換新的住所,甚至幫忙換掉床單及家中門鎖,工作圈也都知道她被侵犯,根本無法好好工作。

一審時,士林地方法院依乘機性交罪判張男3年6月徒刑,但張男不服提出上訴,高等法院審理後駁回,全案可上訴。民事部分,小雯提出150萬損害賠償,但張男表示自己現在從事水電工,收入微薄,僅能賠償50萬元且以分期方式支付。

法官審酌小雯遭侵害地點是自己與父母同住之處,而「家」本應是每個人生活最後一道防線的安全堡壘,不問在外遭受何等辛苦、難過、委屈之事,都可以期待回到家中之後,可以不受干擾、安心而無所擔憂,免於恐懼以及外界之傷害,而小雯卻因張男行為,導致她返家得面臨後續痛苦,實非常人可以理解,雖然張男自稱學歷國中畢業,目前從事水電工月入僅3萬元,仍須賠小雯1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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