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桌男」4罪齊發獲無保請回 檢打臉警方「建請羈押」理由曝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26歲張姓男子涉嫌在台南下營夜市收取攤費時被攤商拒絕,竟直接掀桌子砸店毆打62歲周姓男子,案經台南市警麻豆分局偵辦,以張嫌涉嫌恐嚇危害安全、妨害自由、傷害、毀損等罪嫌送辦並建請羈押,檢察官偵訊後認為張男尚未符聲請羈押之要件,偵訊後無保請回。

▲張姓男子涉嫌與周姓攤商,因收取夜市攤費發生糾紛,竟翻桌及毆打被害人,被台南市警麻豆分局送辦。(圖/記者林悅翻攝)

▲張姓男子涉嫌與周姓攤商,因收取夜市攤費發生糾紛,竟翻桌及毆打被害人,被台南市警麻豆分局送辦,檢方偵訊後無保請回。(圖/記者林悅翻攝)

▲張姓男子涉嫌與周姓攤商,因收取夜市攤費發生糾紛,竟翻桌及毆打被害人,被台南市警麻豆分局送辦。(圖/記者林悅翻攝)

▲台南黑衣男跟老人家收錢,談不攏當場翻桌。(圖/翻攝自我是下營人,下同)

台南市麻豆分局指出,有關下營夜市發生掀桌打架糾紛案,麻豆分局於11日已將張姓犯嫌帶案偵辦,針對張嫌在公共場所之施暴行為,分局嚴厲譴責,其犯行顯已觸犯恐嚇危害安全、妨害自由、傷害、毀損等罪嫌,全案除報請台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張嫌犯罪事證明確依法送辦,並建請檢察官聲請羈押,惟檢察官訊後無保請回。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仲斌指出,本案承辦檢察官認為本件尚未符聲請羈押之要件,故未予聲押。

▲張姓男子涉嫌與周姓攤商,因收取夜市攤費發生糾紛,竟翻桌及毆打被害人,被台南市警麻豆分局送辦。(圖/記者林悅翻攝)

據了解,台南市警麻豆分局下營分駐所於4月10日晚上7時28分許接獲報案,於下營區中山路二段下營夜市內有民眾打架糾紛,麻豆分局下營所員警獲報後立即前往現場處理,到場時施暴之男子已不在現場,分局員警先行將被害人62歲周姓男子帶返所瞭解案情,查明施暴者為26歲張姓男子後,立即通知張男到案說明,雙方係因夜市自治會收取攤費問題發生糾紛衝突。

▲張姓男子涉嫌與周姓攤商,因收取夜市攤費發生糾紛,竟翻桌及毆打被害人,被台南市警麻豆分局送辦。(圖/記者林悅翻攝)

據1名自稱下營夜市自治管理會負責人表示,該會2022年1月由下營商圈輔導下成立,目前正在籌備申請夜市許可執照中,已向各會員報告於今年4月10日起收營運所需費用,惟該攤商拒繳交而造成糾紛。

▲張姓男子涉嫌與周姓攤商,因收取夜市攤費發生糾紛,竟翻桌及毆打被害人,被台南市警麻豆分局送辦。(圖/記者林悅翻攝)

警方認為,該夜市尚未取得合法夜市許可執照,收取攤商用恐有違法之虞,惟該一業務業管單位是市府經發局,麻豆分局偵查隊11日中午再次通知張嫌到案說明,針對發生糾紛原因進一步釐清追查,並請經發局協助釐清相關法規後,依法將張嫌送辦。

台南市市場處指出,依據台南市攤販管理自治條例規定,集合攤販應申請許可,經查下營夜市目前仍未送件申請許可,已於3月份稽查時依該條例進行裁罰並通知限期改善,未來將持續追蹤輔導該夜市經營團隊成立自治會。

台南市市場處表示,絕不容許暴力非法行為影響民眾生活,未來將加強稽查台南市夜市,宣示暴力零容許的決心,呼籲民眾或其他攤商發現相關行為,請立即提出檢舉。

台南市市場處再次強調,本案將持續與區公所、麻豆分局關心、輔導,請夜市經營者依前開自治條例檢具申請文件辦理夜市許可,提供消費者及攤商安全、多元的消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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