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男不滿同社區吳姓女子在中庭幫愛犬梳理狗毛,導致狗毛亂飛,讓他妻子及女兒飽受折磨,因此爆發衝突。(示意圖/CC0圖庫)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新北市1對吳姓姑姪同住,姪女時常在社區中庭幫狗狗梳毛,導致狗毛紛飛,讓同社區李姓男子不滿,屢次向吳女懇求別在中庭吹整狗毛,並說明,妻子為狗毛快精神崩潰且女兒有過敏性氣喘,但吳女仍依然故我,讓李男暴怒,以台語對吳女及其姪女嗆「我袂放你煞」(我不會放過你),吳女2人心生畏懼後,報警提告。士林地院審結,判李男無罪。
李男不滿同社區吳姓女住戶的姪女時常在社區中庭梳理愛犬狗毛,導致狗毛飛散,雙方為此爆發多次衝突,李男更在社區裝設監視器監控。前年11月9日下午,李男為了狗毛亂飛的事情,再次與吳女及其姪女發生口角,竟直接對2人嗆:「我老婆以後如果得那個憂鬱症齁...我袂放你煞」導致吳2人心生畏懼,害怕李男真的會做出可怕的事情,因此報警提告,李男被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嫌起訴。
李男出庭時,堅決否認有何恐嚇犯行並辯稱:「我雖有對吳女2人稱我袂放你煞」,那是因為吳女的姪女多次在中庭吹整狗毛,屢勸不聽,又趾高氣揚的樣子,導致他太太精神幾乎崩潰,且他也向對方表達過女兒有過敏性氣喘,真的懇請不要在中庭吹整狗毛,但對方仍依然故我,才會與2人發生爭執。
至於自己講的「我袂放你煞」只是想表達會循司法途徑,和對方進行訴訟釐清爭執,並沒有加害或是要做任何不利行為犯行。
吳女則表示,李男曾請他不要在社區中庭吹狗毛的事情,她已經向李男表示「社區沒有規定不能在中庭幹嘛」而且李男也曾報警找環保局處理,事發當天也有找里長協調,至於他太太精神狀況是因為她的狗所造成,所以才用台語對他說「我袂放你煞」。
法官認為單純就「我袂放你煞」的意思是表達不會善罷干休,根據里長出庭證述表示,李男曾向他抱怨狗毛亂飛此事,他找過議員等方式,但都沒用,因此認為李男所說的「我袂放你煞」是指,若吳女持續在中庭吹整狗導致狗毛飛散,他將不放棄繼續尋求其他法律途徑甚至提出民事訴訟,並非是要對吳女2人預告將對他們不利的通知。
法官認李男與吳女2人因比鄰而居失睦已久,導致因紛爭以言詞反唇相激,而未達恐嚇罪導致生畏怖心的程度,且李男所說的也不足認為是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等事項的惡害通知,因此難認有恐嚇危害安全之罪,複查無積極證據,證明李男犯罪,因此諭知無罪。
對此,檢方收到判決書後,認為,案發當時,李男前面已經將所有尋求合法途徑都講過了,最後加碼吶喊「我袂放你煞」故認,是在講其他激烈手段,因此代表「我袂放你煞」恐有意想不到的做法且又有裝設監視器,恐嚇犯意已明確,目前已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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