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一施姓男子因懷疑老婆外遇,請徵信人員在疑似外遇對象的車底加裝GPS監視行蹤。(示意圖/免費圖庫unsplash)
記者郭玗潔/台南報導
台南施姓男子因老婆常搭王姓男子的車,懷疑老婆外遇,雖明知自己因家暴被妻子聲請核發保護令,仍於109年9月委託徵信社追查,在王男車上設置GPS監視行蹤。被王男發現後拆下報警,警方埋伏現場,逮捕再度來裝設GPS的徵信人員。最後經台南地院審理,依施男違反保護令罪,處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2名徵信社員工被依妨害秘密罪各判刑4個月和3個月。
施男曾對老婆和2名未成年子女家暴,知道不能跟蹤妻子,但因發覺老婆常搭王男的車,懷疑老婆外遇,在109年9月仍把王男車牌和老婆可能出入地點交與徵信社,讓徵信社在王男車底加裝GPS監視行蹤。
王男於109年11月16日發現自己的車被裝GPS追蹤器,立即拿下並報警,12月4日發現自己又被裝了一次,員警遂開始埋伏,並於12月8日晚間7點當場逮捕來更換GPS追蹤器的徵信人員。
施男辯稱自己不知道徵信社會用違法手段調查,他找徵信社只是想確認小孩是否有正常去上課、安不安全。但徵信社出示和施男的LINE紀錄打臉,對話顯示施男經常向徵信社索取王男的開車行蹤,還一度主動提議,要在讀幼稚園女兒書包上藏錄音設備,想錄下老婆和王男的對話。
台南地院審酌施男明知保護令規定,仍藐視公權力、破壞保護令損害他人權益,惟考量施姓男子與老婆已達成和解,王男則請求從重量刑,最後以施男違反保護令罪,處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2名徵信社員工也被依妨害秘密罪,各判刑4個月和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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