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飼主聽信謠言不給獼猴喝水。(圖/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提供,下同)
記者許展溢/台北報導
3年前台灣獼猴被認定「族群數量穩定」,從保育類降為一般類野生動物,動保團體今(14日)表示,接獲超過151件遍佈全台違法飼養獼猴的通報案件,但不論如何檢舉,私養獼猴案層出不窮,更因剝奪獼猴自然天性需求,只能在籠內來回走動,還有人聽信謠言不給水喝,讓牠們長不大,甚至有猴子遭鐵鍊纏繞吊死。
台灣獼猴共存推廣協會、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台灣動物平權促進會與立法委員林淑芬共同召開記者會指出,動團在2019年1月起,在網路設置違法飼養台灣獼猴通報窗口,鼓勵民眾通報,至今接獲超過151個通報案件,透過實地田野調查發現,群居型獼猴多半被單獨飼養在小鐵籠中,環境單調惡劣。
▲動團要求從動保法或野保法研擬禁止飼養、繁殖、買賣台灣獼猴。
動團提到,飼主嚴重剝奪獼猴自然天性需求,許多獼猴出現籠內來回走動、不停搖晃身體、吸吮手指等異常、刻板行為。調查更發現有獼猴自幼被養在無日照的狹窄鐵籠中,因為無法正常活動,導致骨骼嚴重變形,甚至有多位飼主聽信荒謬民間謠言,要讓獼猴永遠「長不大」,因此不提供水給動物飲用,更有猴子因為被鐵鍊限制行動,最後慘遭鐵鍊纏繞活活吊死。
台灣獼猴共存推廣協會秘書長林美吟表示,台灣獼猴屬群居型野生動物,野外平均壽命至少16年以上,活動範圍需求廣闊,有多元複雜的採食習性及社交生活,這些都不是人工飼養環境所能滿足的,許多民眾以為幼猴可愛、無害而飼養,但隨著獼猴年齡增長,在生理、心理需求皆未能獲得照顧與滿足下,容易產生攻擊行為,生病了也無法到一般獸醫診所醫治,是非常嚴重的虐待。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副執行長陳玉敏說,現行野保法對於一般類野生動物的保護規範十分鬆散,台灣獼猴被降為一般類後,人猴衝突事件劇增,許多民眾以為台灣獼猴已經不是「保育類」便可以獵捕、飼養,更常以「危害農作」為由獵捕獼猴,主管機關對於是否真有「危害農作」也無法認定。
▲▼林淑芬批,林務局竟不知各縣市對獼猴動物福利有無一致判斷標準。
林淑芬批,相較於其他國家對飼養靈長類動物的嚴格限制,農委會完全失職,今年3月接獲動團通報不當飼養案件後,立即發文請林務局查處,最近接到林務局回報各縣市處理結果,其中4個通報案件的台灣獼猴被飼養在狹小鐵籠,縣市政府竟同意民眾繼續飼養,且對於各縣市對獼猴動物福利有無一致判斷標準,林務局竟回不知標準為何。
動團最後提出以下4訴求:
1、從動保法或野保法研擬禁止飼養、繁殖、買賣台灣獼猴。
2、農委會應設置全民檢舉獼猴私養專線,全面清查全國私養獼猴案件,調查動物來源,將動物沒入後評估再野放或安置到適合的場所,加強宣導民眾勿私養獼猴。
3、林務局應規範野保法第二十一條各種例外狀況4得獵捕、宰殺野生動物的通報機制,及人道獵捕宰殺的工具與方式,後續處置動物之限制,以避免有心人士鑽漏洞,以農害等為由,獵捕野生動物飼養、繁殖、買賣。
4、野保法應建立野生動物救傷機制之法源,並訂定案件通報、運送、醫療、暫養、訓練、收容 、野放、安樂死之動物福利規範。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