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內政部14日表示,行政院擴大辦理50萬戶租金補貼,房客申請補貼無需取得房東同意,且房客申請通過後,房東同時取的公益出租人資格,無須另外申請。內政部強調,此政策不僅落實弱勢居住照顧,同時也具備有效促成租屋市場健全化與透明化的功效,更是讓房東與房客和協雙贏的好政策。
行政院日前通過擴大租金補貼專案,加碼補助租金補貼,放寬申請資格,納入頂樓加蓋租屋族等,受惠戶數提升為50萬戶,且針對青年、新婚、育兒家庭與經濟弱勢另有加碼補助,補貼金額總規模也由新台幣57億元提高至300億元。租金補貼加碼的政策,預計7月起發放。
內政部14日透過新聞稿指出,過往有關租金補貼看得到吃不到的說法,以及房東限制房客申請租補的問題,實為6年以前遺留下來的陰影。
近年來,政府持續擴大租金補貼,先從6萬戶倍增至12萬戶,另推動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引導民間超過3.6萬戶租屋行為納入政府服務體系,合計近16萬戶租賃契約,約占租屋市場總量18%的房東,在符合住宅法公益出租人的條件下,享有所得稅每戶每月1.5萬免稅。以及房屋稅與地價稅比照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不僅讓租賃雙方和協雙贏,也讓政府對市場資訊掌握與健全租屋市場工作邁出一大步。
內政部另指出,曾於109年針對包租代管房東與房客進行問卷調查,房東表示支持政策的比例高達98.3%,房客也有95.6%的支持度,且既有12萬戶租金補貼戶中,雖曾零星接獲房東為難狀況,但110年內政部將全數申請案件主動再申請一年補貼時,並無任何房客表示不妥或反對,顯示在既有公益出租人制度下,租賃雙方即使偶有不熟悉政策方案的誤解,但在釐清瞭解後,均樂意參與接受政策的服務及納管。
內政部補充說明,房客申請租金補貼無需取得房東同意,且房客申請通過後,房東同時取的公益出租人資格,房東無須另外申請。因此,內政部鼓勵所有房東應積極提醒房客申請租金補貼,保障自己應得的權益,也提醒房東在5月申報所得稅時,記得勾選公益出租人。
內政部強調,111年7月將推出的50萬戶租屋補貼專案,除了擴大受協助的租屋家戶與提高補貼金額外,更可掌握超過6成的租屋契約資訊,屆時租屋市場的透明化與健全化會更加完整,後續配套政策落實與資訊分析揭露也更為充足,過往遺留的租屋黑市等問題,也將在擴大租金補貼的陽光下逐漸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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