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長帥到讓女兵暈船當小三 高調自PO擁吻照下場慘了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陸軍裝甲旅上士班長阿強(化名)因為外型俊帥,讓20歲的陳姓女兵十分愛慕,兩人不僅趁著休假一起去旅遊,還在社交軟體IG公開遊玩、擁吻、旅館內的照片。阿強的妻子因為丈夫突然提議離婚,起疑追查才發現這段婚外情,氣得提告求償80萬元,一審獲判30萬元。

▲▼史上最硬教召實施打靶訓練,國軍新制教召,,當兵,阿兵哥,役男,志願役,服兵役,募兵制,徵兵制,教召,T65K2步槍,南勢埔靶場。(圖/記者李毓康攝)

▲班長阿強因為外貌出眾,讓陳女心生愛慕。(示意圖/記者李毓康攝,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阿強的妻子在判決書中主張,和丈夫愛情長跑多年,2020年5月結婚,3個月後孩子出生,沒想到2021年4月丈夫突然提議離婚,隔天又扯謊連休因為任務要留守軍中,結果卻是帶著陳女外出旅遊,還共處一室過夜,更高調在IG上貼出遊玩、擁吻、旅館內的照片,並搭配「真的小累,我的小靠山,好久沒有愛一個人愛得這麼的辛苦,但為了未來,我會再努力」等文字。

阿強的妻子驚覺有異,先是透過LINE告知陳女不要介入他人婚姻,對方也回答「不好意思,我以後會注意,不會再吵妳老公了」;接著,她向丈夫的同袍探詢,這才知道丈夫因為婚外情有違軍紀,正在接受調查,而丈夫後來也坦承曾與陳女發生性行為,最終無奈簽下離婚協議書,她也決定要向陳女提告求償80萬元。

對此,陳女辯稱不知道阿強已婚還有一個8個月大的小孩,兩人也沒有交往或發生性行為,雙方是在2021年3月於軍中認識,阿強是班長,她是班兵,單純只是工作上的相處,況且她曾在IG寫下「陪著我去找高中同學,也給了人家好印象,如果是我男友多好啊,但你實在太帥了,沒女友是一件怪事」,可見她當時根本不知道男方已婚。

陳女接著說,知道阿強已為人夫後,她立即拒絕繼續聯絡,請阿強不要糾纏不清,「我實際上是受騙的一方,我才20歲,社會歷練及兩性交往經驗不足,他年長我將近10歲,明知自己已婚且有小孩,為何還要與我來往?是否刻意隱瞞自己已婚身分,反將所有責任推卸給我?」而她在接受軍方調查時,因為想要達到趕快退伍的目的,才會坦承知道阿強已婚的事。

不過,阿強在接受軍方訪談時提到,和陳女是在2021年3月開始才比較熟稔,同年4月相約到台中玩了兩天一夜,10天後又一起去宜蘭遊玩,但沒有發生過性關係,陳女知道他已婚,「從一開始交往前就知道我有老婆及一個8個月的兒子,我也告訴她正在處理跟老婆的離婚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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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強在協議離婚時,向妻子坦承與陳女發生過性行為。(示意圖/達志影像,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新竹地院法官認為,兩人皆不否認曾一起出遊、拍攝親密照片等事,從IG公開的出遊照片和文章看來,的確是在交往中的關係;另外,事發之後阿強急著想要妻子簽字離婚,妻子曾因害怕感染愛滋病而提出質疑,他也回答「不用擔心(愛滋病)啦,就有(戴套),就那次而已啊」,可見他離婚之急切,還坦承曾與陳女發生1次性行為。

法官指出,阿強在離婚協議書上的第一點也直接載明,是因為他與陳女發生通姦行為毀滅婚姻信賴,才會導致婚姻無法維持,兩人也因為這件事情,被軍方核予兩次大過並汰除;最終認定陳女是在知情的情況下與阿強交往並發生性行為,判她應賠償正宮30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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