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版華爾街之狼吸金超過2億元,盤商黃泳學遭判刑8年定讞。(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兆良科技董事長羅栩亮,夥同盤商黃泳學等人,虛增公司資本、假造財報,再謊稱獲得國際藥廠合作,找不知情的名醫開記者會,塑造名人背書的假象,藉此吸金超過2億元,猶如電影華爾街之狼的翻版。羅男遭判刑7年定讞後,最高法院15日再將同夥黃泳學判刑8年定讞,並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
判決指出,羅栩亮、黃泳學與會計師陳功源(一審判刑8年後,因身故獲判公訴不受理),2011年7月間在桃園地區以200萬元成立「兆良科技」,由羅男自任董事長。公司1個月後就增資為3000萬元,之後再透過陳功源作帳,虛增資本為1億元。而後羅男雖透過關係想代理歐洲商「Chirana集團」的醫療用品,但須龐大資金,羅男無力負擔,遂開始進行吸金。
他與黃泳學等人,2014年間在五星級大飯店舉辦說明會並產品發表會,還找來不知情的歐洲某國家駐我國大使前來,並邀請大批記者,營造兆良公司有能力生產高科技醫療器材,並與「Chirana集團」正式合作之假象。不少人紛紛掏錢投資,讓公司短時間內就吸金超過2億元。但最後騙局被拆穿,羅男潛逃海外,檢調單位也發動大規模搜索行動,帶回黃泳學等20多人,最後也逮捕返國的羅男,檢方一一提起公訴。
羅男一審遭判刑6年與7月(可易科罰金),黃泳學則遭判刑10年,其餘被告也紛紛遭判刑8年以上刑期。二審再加重,將羅男判刑7年,黃男則重判12年。上訴最高法院後,羅男部分先行定讞,至於黃男部分則被撤銷發回,更一審也將黃男判刑12年,並認定犯罪所得4744萬餘元;更二審則改判黃男有期徒刑8年,沒收犯罪所得4623萬餘元。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15日駁回上訴,黃男遭判刑8年定讞,最高法院並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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