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男子詐騙岳父二審不出庭遭法官拘提。(示意圖/Pixabay)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李姓男子在2018年間涉嫌以一人分飾多角的手法,從劉姓岳父手中騙走2000多萬,地院一審判他徒刑7年6個月,李男不服上訴,但高雄高分院開庭時,李男卻不到庭,二審法官罕見簽發拘票將李男強制拘提到案,讓雙方可以在法庭上見面釐清案情,甚至商談賠償等相關事宜。
法界人士認為,二審法院審理刑案時,被告如果拒絕出庭應訊,依法可以通緝、拘提或一造辯論終結,但逕行拘提的情形,則比較罕見,可能法官認為兩造確有「見面談」的必要,才會祭出強制處分。
這起女婿詐騙岳父的案件發生在2018年3月間,李嫌向岳父劉翁謊稱,他的李姓友人想要借款,也拿出李姊位於高雄市楠梓區建物設定抵押,劉翁不疑有詐,借出550萬元。
同年9月間,李嫌食髓知味,又拿李姓友人民族路房屋借錢,並偽造本票,詐得262萬元,隔年3月間,劉翁因李男未還錢,欲行使抵押權,並願於法院拍賣之際,承受上開房屋。
這時,李男一人分飾多角,分別佯裝成莊姓代書、台新國際商業銀行劉姓經理等身分,向劉翁表示可代為處理李姓友人提供擔保的楠梓區、民族路兩間房產,又陸續詐得1242萬元。前後共詐得2054萬元。
李男除了騙岳父錢,2019年還涉嫌盜刻張姓岳母的印章,偷偷把岳母名下的車過戶到自己名下,後來岳父、岳母覺得不對,才報警控告李男。
高雄地院審理時,李男承認詐欺,但否認有偽造文書,認為一切都是投資,但法官仍依詐欺、偽造文書等罪,判處徒刑7年6月,他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開庭,他無正當理由不到,法官則是請警方拘提他到案,並告誡他下次要準時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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