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岡山醫院爆貪污!信封收賄標數字 主任貪184萬無罪改判8年

▲國軍高雄總醫院 。(圖/翻攝自Google Maps)

▲國軍高雄總醫院多名軍醫官圖利藥商收賄,多人遭判刑。(圖/翻攝自Google Maps)

記者蔡怡萍/高雄報導

高雄國軍總醫院岡山分院中校臨床藥事科主任杜政璋,被控與多名校級軍醫官,利用職務之便在藥事審議時放水,或開立特定藥品藉此收受藥商賄款,左營分院急診部主任的鍾立民一審被判無罪,全案上訴二審後,高雄高分院審理後逆轉將鐘改判8年6個月,反而成為全案判刑最重的被告。

杜政璋於2014年11月調至國軍高雄總醫院岡山分院擔任中校臨床藥事科主任,負責藥品庫儲管理,工作職掌為負責門、急診及住院、病房等各項藥事照顧工作等,兼任藥品衛材審查委員,杜被指控與藥商合謀,利用標案機會,將特定藥品列入軍聯標案所需用藥品向內,只要每提報一項,就能收取1至3萬元不等賄款。

而後另名藥商找上左營分院軍醫官張朝杰、高建仁、傅江輝、蔡文正、湯旭南、劉開璽、翁銘偉、林承志、喻興寗、黃其權等人多加使用其經銷藥品,先由藥商分別向杜政璋取得岡山分院醫師每月用藥明細,向左營分院臨床藥劑科人員,取得左營分院醫師每月用藥明細,按月以上述醫師各自開立所經銷藥品數量,計算出與上游藥商結算可得利潤後,將可得利潤一半現金放入標有符號的信封袋,再由藥商按月於月初或上旬某日交付予上述醫師。

而其中左營分院急診部主任鍾立民向法院供稱,信封袋內所裝可能是病患的檢驗資料,或者廠商學術活動邀請函,不清楚信封上的符號,也不是他所書寫。

高雄地院一審將杜政璋等13人依貪汙治罪條例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分別處1年9月至7年8個月不等有期徒;而鍾立民則因舉證不足判無罪。

案經上訴高分院,認為行賄藥商沒有誣陷鍾的動機,而鍾所收信封袋與同案被告查獲的信封都有註記的符號或數字,認為鐘所收184萬為全案最高金額,將他改判為有罪,依不違背職務收賄罪重判8年6月,褫奪公權8年,逆轉成全案刑度最重的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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