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自白與2名小王嘿咻,老公怒告求償,法院判2男罪證不足免賠。(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蔡怡萍/新北報導
陳姓人夫因為發覺妻子行蹤詭異,一再追問之下妻子坦承跟機車行老闆、大學學長曖昧、上床,陳男也將妻子自白對話錄音檔提供證據交給法院,並對2名男子分別求償60萬、30萬,但新北地院審後認為現今社會風氣開放,單以對話、錄音等,缺乏照片、體液鑑定資料等其他積極證據,無法斷定有姦淫事實,駁回陳男之訴、判2男免賠。
判決書指出,陳男在2020年5月初感覺妻子行為異常,追問下妻子坦承同年4月間,有與1名在交友軟體上認識的機車行老闆多次出門約會,還加碼自爆與1名大學學長從2019年就開始私下聯絡,也曾經到對方家中發生關係。
這2名「小王」都在明知女子已婚、還有2名未成年子女的情況下,多次邀約人妻「床上運動」,機車行老闆還教唆人妻說謊騙老公「說妳加班啊、說妳星期六也有班了」、「說謊之前要先想好,不然沒辦法應對,我很慘」、「我會想一套模式吧」;而人妻也與大學學長屢傳「比較想跟北鼻運動…」、「原來北鼻有按摩棒~喜歡你色色的對我」、「下次好好的欺負你」等挑逗對話。
陳男將與妻子對質的對話錄音,告上法院向小王請求損害賠償,並且提供妻子與小王的交友軟體、LINE截圖,但新北地院認為,除了自白對話、截圖等,陳男未能提出照片、體液鑑定資料等其他積極證據,且在提告之前就自行刺探妻子隱私、迫使其交代行蹤,而在不得已情況下陳述,內容難以全採信;且通訊軟體對話內容未經科學鑑定下,無法確信是否與這2名男子對話,況且現在網路通訊發達、社會風氣開放,縱然有這些內容、也可能僅為開玩笑之不正經閒聊,難認有侵害配偶關係之法益,於是駁回陳男求償之訴、判2名男子免賠,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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