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冠一號「申請治療」流程一圖看懂!居家照護可自行預約視訊 

中醫治療新冠肺炎處方。(圖/記者趙于婷攝)

▲清冠一號處方。(圖/記者趙于婷攝)

記者張乃文/台北報導

為強化輕重症分流收治,確保醫療量能及病人能即時獲得醫療照護,衛生福利部提供新冠肺炎確診個案居家照護者使用公費「臺灣清冠一號」,申請方式包括患者個人預約視訊診療,委託親友至通訊診療之中醫院所領藥,或是由地方政府指定責任院所協助安排。

▲▼中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柯富揚說明「清冠一號」申請。(圖/指揮中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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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柯富揚說明「清冠一號」申請。(圖/指揮中心提供)

一、預約視訊診療得採以下方式:

由地方政府指定責任院所:個案可連繫責任院所,請該院所協助安排中醫師通訊診療評估個案狀況。

民眾自行預約:可利用中醫師全聯會網頁查詢提供通訊診療院所名單及聯絡方式;或撥打22縣市中醫師公會專線協助媒合住所附近中醫院所進行通訊診療。

二、診療後之領藥/取藥方式:

個案可委託親友至通訊診療之中醫院所領藥,或由通訊診療之中醫院所送藥至個案住所。

衛福部因應疫情需要,已依藥事法第48條之2規定,核准8家中藥廠於國內專案製造「臺灣清冠一號」,藥品類別為中醫師處方用藥,須由中醫師診斷開立處方後使用。該藥品可運用於治療新冠肺炎無症狀或輕症者,降低重症風險,並非預防保健使用,呼籲民眾不要自行購買來路不明宣稱清冠一號之中藥方,以免誤服導致傷害。

另收治於醫院或加強版集中檢疫所/防疫旅館之確診個案,若有使用「臺灣清冠一號」需求,亦可請主治醫師會診中醫師,經中醫師依其臨床症狀及評估治療效益與風險後,開立公費「臺灣清冠一號」提供口服治療,協助病人減緩症狀。

▲▼指揮中心4/15說明中藥「清冠一號」申請流程。(圖/指揮中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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