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士原/台北報導
國內本土疫情持續延燒,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15日宣布,4/22起參加進香團、旅行團以及健身房場所要求打滿3劑疫苗,引起旅行業者罵聲一片,陳時中對於沒有跟旅行業者溝通就宣布感到「很抱歉」,以後如有相關事宜會盡量溝通。
▲「沒打3劑禁跟團」,陳時中道歉:沒溝通就宣布。(圖/指揮中心提供)
針對旅行社質疑為何搭高鐵等等交通工具沒要求打滿3劑,陳時中說,旅行團相關接觸時間較長,但高鐵或是平常的捷運,人與人的接觸時間都相對短。另外,這段時間也有很多人反映在疫情之下,建議旅行團、遶境與進香團應該停辦,指揮中心在審慎考慮停辦影響太大的結果,所以要求要第3劑疫苗打好,以免參加者被傳染或重症風險變大,陳時中強調,基本上希望大家抵抗力變好,在停辦與選擇不影響生活又能健康方式來做。
而健身房的部分,陳時中指出,運動的時候希望大家可以更輕鬆、不用戴口罩,但呼吸比較急促的情形下,飛沫傳染可能性變高,且運動時間較長,健身對於自己健康很重視,所以盡快打疫苗也是重視健康的一環。
▲指揮中心宣布4/22起強化第三劑接種規範。(圖/指揮中心提供)
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也提到,打滿3劑疫苗要求是「具有會接觸不特定人士或無法持續有效保持社交距離性質的活動,包含團體旅遊(由旅行社承攬,參加成員彼此之間屬於不特定人士之旅遊),公司員工旅遊、家族旅遊、里民旅遊、學校校外旅遊等特定人士的旅行團除外,不受上述須完成三劑才可 團的限制。18歲以下已施打2劑或 12歲以下孩童無疫苗可施打者,也不在3劑疫苗限令內。
針對相關解約退費原則,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表示,已完成報名因故無法完成三劑而取消行程者,旅客應檢具未完成三劑之疫苗施打證明,因屬配合政府防疫規定而取消行程,屬不可歸責旅客及旅行業雙方之事由,應依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第14點規定,旅行社扣掉必要費用後並將餘款退還旅客。旅客未提出施打疫苗證明而取消行程,視同旅客任意解除契約,除了繳交行政規費外,還要依比例賠償旅行業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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