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師偷拍猥褻女童下體存雲端 最小僅2歲!美巡邏驚見跨海通報

記者林冠吟/綜合報導

劉姓男子為雲林某國小代課老師、夜光天使老師,同時身兼某幼稚園積木老師和房仲,竟多次利用家長信任,趁女童熟睡或協助其上廁所之際,撐開女童下體偷拍,累計至少有3名女童受害,其中一名女童更僅有2歲!直到美國國家失蹤及受剝削兒童中心巡邏偵測到劉男將女童下體照存放至Google雲端,通知刑事局後才讓整起事件曝光。一審,法院依法判劉男有期徒刑10年;案件上訴至二審後,由於劉男與受害女童家長達成和解,改判劉男有期徒刑8年。

▲劉姓嫌犯平日兼任輔導老師、代課老師等職務,多次利用女童年幼無知,以手機拍攝女童私處之照片、影片,並上傳至網路個人雲端空間。(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劉姓嫌犯平日兼任輔導老師、代課老師等職務,多次利用女童年幼無知,以手機拍攝女童私處之照片、影片,並上傳至網路個人雲端空間。(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劉姓男子擔任雲林某國小夜光天使輔導老師、代課老師、某幼兒園積木老師與房屋仲介,身兼多個教職的他,竟然利用家長信任其為夜光天使老師,委託他幫忙接送小孩之際,多次利用女童熟睡或協助其上廁所等日常協助,趁機偷拍女童的下體。

判決書指出,劉男不僅會偷拍女童的下體,還會用手撐開女童的下體,甚至將自己的生殖器抵住女童的下體,反覆摩擦,事後還將所有猥褻畫面上傳至Google雲端內留存,累計至少已有3人受害,而受害女童最小更僅有2歲,其餘2名女童更通通未滿12歲。

整起事件直到美國國家失蹤及受剝削兒童中心巡邏發現,我國境內之人使用Google雲端硬碟中存有兒童猥褻行為照片,通報刑事局後,警方獲報經檢察官指揮後,在今年3月持搜索票前往劉男住處搜索,當場扣得相關證物。

▲劉姓嫌犯平日兼任輔導老師、代課老師等職務,多次利用女童年幼無知,以手機拍攝女童私處之照片、影片,並上傳至網路個人雲端空間。(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刑事局扣得劉男手機、筆電等相關證物。(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訊據時,劉男向檢察官坦承部分罪刑,但否認有性交行為,強調他只是撐開拍攝,沒有摩擦也沒有插入,主張自己僅有「猥褻行為」,更沒有違反女童意願等云云。

一審,法官怒批劉男犯罪手法惡劣、惡性,對受害女童造成危害非輕,衡量劉男事後已與部分受害女童以8萬元和解,依拍攝兒童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乘機性交罪等,判其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

案件上訴至台南高分院後,法官審酌劉男再以100萬元分期給付的方式,與其餘的受害女童雙親達成和解,且坦承部分犯行,尚有悔意,但仍痛批劉男身為老師,並深得父母信賴,明知受害女童皆為稚齡兒童,卻未滿足一己私慾,偷拍女童下體,判處劉男有期徒刑8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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