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二分局緝獲涉嫌騎竊得贓車飛車行搶的朱嫌到案,並起獲海因毒品及買毒所剩的253元等贓證物。(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51歲朱姓男子染有毒品惡習,因缺錢孔急,16日連續以竊機車,飛車行搶他人財物,被害人共損失約23000元,台南市警二分局據報成立專案小組,循線在東區勝利路將他緝獲,起獲行搶贓物及海洛因毒品,全案依竊盜、搶奪、毒品罪嫌送辦,並建請檢察官聲請預防性羈押。
警方說,於16日上午9時48分,51歲朱嫌(台南市南區人,有強盜、搶奪、毒品、竊盜等刑案紀錄)先在長榮路五段行竊機車得逞,並騎乘該車伺機犯案。朱嫌於中午12時20分許在永康區北園橋河堤道路意圖搶奪民眾財物未遂,再於中午12時45分騎車至中西區民族路與西門路圓環旁,利用林姓被害人走路準備前往開車時,趁機搶走其手持之帆布袋1個後逃逸,帆布袋內有各式證件、金融卡、手機及現金新臺幣1萬7000元,總計損失價值約2萬3000元。
案經被害人報案後,二分局偵查隊及海安派出所立即成立專案小組,展開地毯式之查訪及全面性之監視影像過濾,以科技辦案技巧立即鎖定犯嫌身分及逃逸去向。於下午1時30分在台南公園發現其犯案所騎乘之贓車,警方經擴大地區搜查,於下午3時20分在離贓車停放約400公尺之勝利路旁,發現朱嫌行蹤並經員警迅速逮捕到案,並帶同警方取出其行搶後所丟棄之皮包、手機等證物。
警方也在其身上起獲毒品海洛因1.64公克,而其行搶所得手之1萬7000元現金僅剩253元,疑已拿去購買毒品花用殆盡。警方調查後以涉嫌搶奪、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竊盜等罪嫌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並建請檢察官聲請羈押,以防止再犯來保護市民財產安全。
二分局表示,本案犯嫌從行搶犯案至落網不到3小時,顯示台南市警方具有遇案深究嚴辦之卓越偵查能力,另研判犯嫌可能尚涉嫌其他刑案,民眾如有任何線索均可與二分局偵查隊聯繫,聯絡電話:06-2139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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