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函請立法院同意「嚴重特殊傳染病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及特別預算施行期間延長1至明年6月30日。(示意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林銘翰/台北報導
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17日表示,行政院已函請立法院同意「嚴重特殊傳染病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及特別預算施行期間延長至明年6月30日。對此,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鄭運鵬說,目前看起來不需要增加預算,只需要延長使用期限,民進黨團全力支持。
羅秉成17日發布新聞稿指出,為因應未來疫情發展,行政院已在15日下午函請立法院同意「嚴重特殊傳染病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以下簡稱特別條例)」及特別預算施行期間均延長至2023年6月30日。
羅秉成說明,經綜合評估,特別條例及特別預算施行期間均有延長一年的必要,但目前仍以繼續執行特別條例相關措施為優先考量,現階段暫無提出增加特別預算總額的修法需求,政府會視未來疫情發展情形,適時妥為因應之決定。
鄭運鵬晚間向媒體表示,全球疫情的變化超過各國政府的預期,但特別條例因為帶有特別預算的編列,因此條例內必須帶有年限,而年限和疫情發展相關,並不是2年前立法院和行政院可以預先判斷的。
鄭運鵬也說,這一次是特別條例第二次延長,相信國人都可以理解中央遊行疫情指揮中心的功能,需要繼續存在,而特別預算的額度還夠,目前看起來不需要增加預算,只需要延長使用期限,因此延長條例授權和延長特別預算使用期限應該都是單純的政策必要,民進黨團全力支持。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