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偷看女友日記驚覺被綠了!分手逼她「解封」:不然我就PO了

▲▼女生,閱讀。(圖/取自Pixabay)

▲廖男偷看小婷的日記後覺得她劈腿,恐嚇要向小婷任教的學校檢舉不適任,觸犯強制未遂罪遭判4月。(圖/取自Pixabay)

記者蔡怡萍/台中報導

一名廖姓男子與其女友小婷(化名)交往期間,曾經偷看並翻拍她的日記本內容,且透過內容認為小婷讓他「戴綠帽」,2人爭吵分手後小婷將廖男封鎖、拒接電話,廖男竟揚言要在PTT上發文公開小婷日記內容,也威脅要投書到小婷任教的學校及教育局,意圖揭發她劈腿、讓她身敗名裂,台中地院一審判廖男強制未遂罪4個月,檢察官認為量刑過輕上訴後,高分院認無任何違誤,駁回上訴。

判決書指出,廖男與小婷在2019年12月開始交往,而隔年2月間,廖趁著小婷進入音樂教室上課期間,拿取小婷留在車上包包裡的日記本,偷看後認為小婷背著他劈腿其他男人,廖將日記本內容以手機拍下,而2人交往僅4個月分手後,廖又將此事拿出來爭吵、要求小婷道歉。

小婷因不堪其擾將廖男社群軟體封鎖、不再接電話,廖竟傳訊「劈腿證據我還留著」、「妳應該也不用考試了」、「教育局我會投書」,企圖威脅小婷的教職,又要求「解封(社群軟體)不然我就跟老師講了」、「看是誰身敗名裂」,否則就要將日記內容公開給小婷同事友人、張貼在PTT網站上,也要寄到小婷任教的國小校長室,還逼她父親出面向他道歉認錯。

小婷報警後,廖男矢口否認犯行,辯稱沒有要恐嚇人,只是認為小婷一再欺騙的行為不適合當老師,是要去檢舉小婷兼職的事情,律師也稱廖男將兼職的事向學校報告、屬正當行使權力。

台中地院檢視廖男所傳訊息「請解除封鎖FB與IG」、「你知道我討厭被封鎖」、「不然我就po了」,認為其想以日記本內容威脅小婷要求解封,且2人對話從頭到尾未提及小婷兼職的事,反而是不斷圍繞在有無劈腿之問題上,認為廖所辯是卸責之詞、不足採信。

法院認為廖男僅因單方面認為小婷劈腿,就針對其老師的職業無限上綱,意圖威脅公開私密的日記內容,依強制未遂罪判有期徒刑4個月;而檢察官認為廖未與小婷和解,犯後態度可議,量刑過輕提出上訴,台中高分院則回覆認事用法已無違誤、符合比例原則,予以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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