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病患「頭痛、暈眩病」藏貓膩 竟是醫師聯手藥師做這件事

▲▼  健保卡。(示意圖/記者黃宥寧攝)

▲新北市某診所與藥局聯手詐領醫療服務費用點數。(示意圖/記者黃宥寧攝)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新北市汐止區某診所與某藥局,廖姓醫師及藥師聯手從2020年間,在病患領取慢性處方箋時,明知病患並無頭痛、暈眩等症狀,竟持病患健保卡刷卡,向中央健保局詐領門診醫療服務點數共122次、約4萬餘點,遭衛生局發現,函送士林地檢署偵辦。檢方依詐欺等罪給予2人緩起訴處分,並要求2人支付公庫10萬、8萬及各支付5萬到全民健康保險基金之安全準備基金帳戶。

緩起訴指出,廖姓男醫師及翁姓女藥師,從2020年1月起,利用病患領取慢性處方箋藥物時,竟持病人健保卡刷卡,填上有頭痛、暈眩、喉嚨痛,以此製作假的不實病歷,向健保署虛報領取醫療費用點數,將近1年詐領4萬餘多點健保點數,近4萬元健保費。

偵查時2人坦承不諱,檢方認為,2人雖然犯下詐欺取財、偽造文書、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等,但無犯罪紀錄,態度良好,能承認犯行,顯有悔悟,因此給予1年緩起訴處分,緩起訴確定6個月內,各向公庫支付10萬、8萬;並各支付5萬到全民健康保險基金之安全準備基金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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