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診者居隔竟外出打球、買禮物還狂發IG 新北重罰150萬:公然挑戰公權力

▲籃球場,籃球,操場。(圖/免費圖庫Pixabay)

▲居隔男子公然違反防疫規定外出打籃球,遭到重罰150萬。(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杜冠霖/新北報導

新北市三峽區一名18歲男子明知確診,竟故意不帶手機出門打球,還跑去買女友的生日禮物,新北衛生局18日表示,這名男子14日就知道自己陽性確診,是居家照護的申請對象,16日深夜卻故意把手機放在家裡規避電子圍籬,此舉不但造成民眾染疫風險,更是公然挑戰公權力,依法強制送集中檢疫所隔離,並將重罰150萬元。

新北市衛生局證實,家住三峽的確診男子14日PCR陽性,全家及女友等人也全都陽性,但他不但在IG上發布限時動態「恭喜中獎」,16日把手機放在家,跑出去跟別人打籃球,甚至去手機門市買Apple Watch當女友生日禮物。

由於他自己將全程PO上IG限時動態,即使後來刪掉,只留買Apple Watch動態,仍成證據,引起衛生局注意,會同警方上門查證。衛生局確認男子違規外出,依法強制移送男子到集中檢疫所。

衛生局表示,該名男子14日就知道自己陽性確診,是居家照護的申請對象,必須要1人1室隔離,卻在16日深夜故意把手機放在家裡、躲避電子圍籬私自外出,去購物、打籃球,還公然把這些違規行為po在IG限時動態,此舉會造成民眾感染疑慮,對於這樣挑戰公權力的行為,決定重罰150萬元。

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3條規定,罹患或疑似罹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不遵行各級衛生主管機關指示,而有傳染於他人之虞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

另依傳染病防治法第62條規定,明知自己罹患第一類傳染病、第五類傳染病(新冠肺炎)或第二類多重抗藥性傳染病,不遵行各級主管機關指示,致傳染於人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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