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摸黑與林男嘿咻,誤以為對方就是「林語婕」。(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陳俊宏/綜合報導
桃園一名林姓男子假扮女生,關燈和兩名男子在「暗房」發生關係,一共得逞13次。其中一名受害者還是「處男」,沒懷疑林不是女生進而交往,「大豬豬我起床了…妳齁該打屁屁,草莓種這麼大顆」、「下次我會更進步的喔」。法官依犯強制性交罪,判林男4年6月徒刑。
判決指出,林男在網路上下載年輕女子照片,佯裝為該女,將使用者性別設定為女性,使用Justdating、Tinder、LINE等交友或通訊軟體,以暱稱「QQ」、「Ashely」,宣稱自己名為「林語婕」,是19、20歲女子,以此方式結識不特定男子。
林男進而邀約男子到家中發生性行為,再佯裝為「林語婕」的哥哥接待,進而等待「林語婕」返家;在關燈之際,使被害人無法辨識其真實身分,再冒充「林語婕」與男子發生性行為。
2020年3月某天深夜,林男先約19歲的小明(化名)到家中,他假裝是「林語婕」的哥哥,稱妹妹去打工還沒回家,要對方在房間等,並把美得眠錠(安眠藥)加在飲料中讓他喝下,關燈和他發生關係,完事後立刻離開房間,以免「真面目」曝光。
▼小華是第一次發生關係。(示意圖/記者李佳蓉攝)
小明隔天睡醒後,回家洗澡發現生殖器有一些類似糞便東西,「我就覺得我可能是被男生欺騙,後來那幾天我就一直在傳訊息質問她,我就發現她講的東西,跟她實際的狀況有越來越多不一樣的地方。我覺得很害怕,我擔心我會不會被她傳染性病,所以我就先自己到醫院去就醫,後來我就決定要報警。」他驗尿驗出有FM2成分。
林男使用同樣伎倆,2020年2月到5月約24歲小華(化名)到家中「摸黑嘿咻」,一共發生12次關係,兩人還交往。小華供稱,「林語婕」是他第一次性行為的對象,自己沒其他性經驗,沒懷疑對方不是女生,「我摸到的應該是女生」。
法官檢視小華和林男的對話,小華還稱對方是「寶貝」,「我在家囉,等我的寶貝回家…大豬豬我起床了,在等公車…妳齁,該打屁屁,草莓種這麼大顆」、「要用親親叫我起床喔」、「下次我愛愛會更進步的喔」、「昨天都黑黑的,我都看不清楚妳。」
桃園地院法官認為,被告明知兩男無意與之發生關係,竟為一己之私欲,所為顯然毫不尊重他人性自主意願,使兩男心理均感到痛苦、留下創傷,所為實不足取;且被告始終否認犯行,未見絲毫悔意,迄未賠償兩人任何損害,因此判刑4年6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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