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地檢署 。(圖/資料照)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屏東縣何姓男子因經常接送就讀高中職校的孩子,認識就讀孩子同校的一名女學生,去年10月間,他利用到該女學生家中聊天的機會,支開女學生的母親,對她猥褻得逞,雖何在檢警偵訊否認,被害人指證歷歷,屏東地檢署調查後依妨害性自主罪將他起訴。
據受害女學生的母親向媒體投訴,何姓男子因接送孩子的機會,認識她就讀同校的女兒,讓女兒失去戒心,去年10月趁機到家中聊天時,藉故支開她後,獨自進入女兒的房間。
這時,女兒正躺在床上休息,他爬上床,以按摩提振精神為由,從小腿揉搓到女兒的大腿內側,女兒雖反抗表明會痛,但他持續撫摸女兒的大腿、臀部,時間達一個小時,事後女兒向她哭訴被害過程,她隨即向學校反映,並通報縣府社會處及警方處理。
據悉,事發後何男曾表明要向被害人道歉,但被害人不願再見到他而拒絕,檢方偵結依妨害性自主罪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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