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帳戶突然多錢。(圖/翻攝自上游新聞)
記者鄭思楠/綜合報導
河南洛陽市一姚姓女子去年5月投資300萬元(人民幣,下同)購買了信託產品,4個月後卻收到信託公司退回385萬元(約新台幣1767萬元)。她事後通過銀行退還85萬元,留下信託本金300萬,今年初卻因「不當得利」被告上法庭,名下存款也被銀行凍結。
據《上游新聞》報導,去年5月,姚女在信託公司鄭州財富中心負責人的推薦下,投資300萬元購買信託產品,年限為20個月,2023年1月31日到期。
去年9月26日,信託公司提前將信託本金退回各投資人,由某行北京分行執行退回,姚女於當晚收到385萬元。她憶述,當晚收到款項時已覺突然,「這個時間很微妙,9月26日是週天,正常打款不會在星期天的晚上。」於是,她立即聯繫財富顧問,對方表示要等到週一才能詢問相關情況。
27日中午,財富顧問告知姚女錢退錯了。姚女回憶,「信託公司上午召開緊急會議,給我發來一個公告,說只退19.3%(57萬餘元)的本金,但公告的落款日期卻9月24日。」
信託公司認為,按照公告,姚女所得本金應為57萬餘元,並非300萬元,多劃付的金額需要退回。但姚女不認可上述說法,認為該公告很有可能為事發後信託公司補發,且對方匯款前相關App上並無任何公告,「如果9月24日就把公告發給我,那麼打多少錢都按公告來。」
事發隔天,姚女已通過銀行匯款的帳號退還85萬元,並留她當時的信託本金300萬元。直至今年1月24日,姚女因「不當得利」被銀行告上法庭,要求她返還242萬餘元及利息,其名下存款也被銀行凍結。
對此,姚女表示不能理解,「給我打錯了錢,如果是銀行打錯了,銀行會第一時間跟客戶取得聯繫,但是銀行並沒有這樣做,不道歉,突然就把人告上法庭,還理直氣壯。」
今年2月,姚女向銀保監會反映事件,至本月初收到銀保監會北京監管局的告知書,北京監管局已就涉事銀行向她支付相關款項金額錯誤的問題,按程序展開調查。
4月18日中午,河南格調律師事務所律師楊琪表示,由於目前掌握的證據不充分,無法做出具體的判斷,但值得關注的一點是姚女是否和信託公司確認收回數額是57萬的信託本金,這是認定不當得利的關鍵證據,同時,還需要看銀保監會的調查結果,綜合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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