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純美遭佛友提告誣告罪,士林地檢署偵結將許純美予以不起訴。(圖/ETtoday資料照,下同)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淡出演藝圈專心學佛的資深藝人許純美,遭廖姓男佛友指控,獨自前往許純美家談論佛法,卻遭誣陷偷走香奈兒包、現金8000元等共18萬280元的物品,全案經檢方勘驗影片,發現無法確認是失竊包,將廖男予以不起訴,獲不起訴的廖男對許反控誣告罪。士林地檢署認,許純美前案有經過查證,非故意捏造,實難遽以誣告罪論處,給予不起訴處分。
全案起源於去年5月間,44歲廖姓男子到許純美(64歲)位在士林住家應徵司機,未獲錄取後,期間仍多次到許純美家談論佛法。同年6月29日晚間10時許,廖男又獨自前往許純美家談論佛法,但許懷疑廖男利用前幾次來家裡時,趁她上洗手間將限量價值15萬藍色CHANEL包、Gucci錢包等價值18萬餘元物品偷走。
許純美指訴,案發前廖男曾向她借2000元,但當時因為香奈兒包放的位置太高,所以有請廖男幫忙拿下來,因此廖男知道手提包擺放位置,且經調閱監視器發現廖男離開時,手提白色袋子內有藍色的東西,因此更加確定就是廖男偷走她的東西。
同年7月2日她打電話給廖男,要求將包包還給她,但廖男僅願意還錢或另外買別的香奈兒包;2天後,許純美叫林姓管家以LINE傳訊息要求廖男還香奈兒包,廖男卻否認有拿取,並表示自己被冤枉,許純美憤而提告竊盜。
偵查時廖男堅決否認自己有竊盜犯行,辯稱他確實有到許純美家且在房間內談論佛法,1樓社區監視器錄到他離開時左手所持白色塑膠袋內,並沒有放許純美的藍色香奈兒包,至於畫面看起來為何是藍色,應該是攝影機光線問題,且許純美在事後3、4天曾打電話問「香奈兒包包不見了怎麼辦?」也沒有問他有沒有拿走,況且許家還有1個管家、1個外勞及臥病在床的父母,家中同住的人應該都有嫌疑。
檢方勘驗監視器發現,除了廖男提的白色塑膠袋外,畫面中保全的白色襯衫跟後方人行道,都呈現藍色的色調,尚難排除是監視器角度及光線所導致,且白色塑膠袋錦能模糊辨認內有藍色物品,至於是否是失竊香奈兒包,尚非無疑,本案無目擊證人、扣押贓物及其他客觀事證足認廖男有竊盜事實,也無積極證據可證明,依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
獲不起訴的廖男反告許純美誣告,檢方認許純美當初提告,並非憑空捏,是出於單純的合理懷疑有犯罪可能,因此將許純美予以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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