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視誤報「泰山發生規模7地震」 氣象局曝1情形最高可罰50萬

▲▼誤報「新北市被導彈擊中」華視道歉。(圖/翻攝自臉書/華視新聞)

▲誤報「新北市被導彈擊中」等快訊,華視道歉。(圖/翻攝自臉書/華視新聞)

記者李宜秦/台北報導

華視新聞今日出現嚴重誤報,上午7時新聞跑馬燈出現「新北市泰山發生規模七,深度十公里的地震,最大震度六弱」,讓不少民眾相當疑惑,事後華視解釋為誤報。中央氣象局表示,依法規定報導錯誤者,經通知更正而不立即更正,可處10到50萬罰鍰,不過今日情形不屬於需要開罰的狀況。

華視今早出現幾則快訊,包括「新北市遭共軍導彈擊中,臺北港艦艇爆炸、設施、船舶損毀」、「戰爭有爆發之虞 新北市政府開設聯合應變指揮管制中心」、「中共備戰頻繁,總統發布緊急命令,3月6日8時起生效」、「板橋車站疑似遭特攻縱火施放爆裂物」、「泰山出現七級大地震」等,引發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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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華視解釋,「稍早快訊內容是昨日為新北消防局錄製的防災影片,今日因路徑設定錯誤,誤植昨日影片內容,請民眾不需恐慌!特此澄清、道歉!」

根據氣象法規定,對警報、地震、氣象或海象之預報報導錯誤或未依規定方式報導,經中央氣象局通知更正而不立即更正者,得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針對今日烏龍,華視已在第一時間更正,不屬於開罰範圍,不過仍呼籲媒體應謹慎報導,避免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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