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朋友確診我該隔離嗎?9大QA一次看 快篩陽性別急衝醫院

▲新冠肺炎疫情漸趨緩,台北街頭逛街民眾明顯增加。(圖/記者林敬旻攝)

▲本土確診數不斷攀升。(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楊晏琳/整理報導

今日本土確診數首突破2千人,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更預估,月底就會破萬。染疫人數逐漸攀升,接觸確診個案的機會也擴大,若身邊的親朋好友確診,自己該如何應對?《ETtoday新聞雲》整理相關9大QA,提醒民眾周遭若有人確診,可參考下列流程來處理。

Q1:身邊有人確診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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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若得知周遭有人確診,可依自己是密切接觸者、或非密切接觸者實施不同作為。

密切接觸者

若您是密切接觸者,請先留在家中戴口罩自我隔離,避免共餐、接觸他人及使用相同衛浴,並等候衛生單位通知指示。若確認為密切接觸者則會被匡列、居家隔離10天,並於匡列及期滿時各快篩一次。期間若出現發燒、咳嗽、喉嚨痛、腹瀉、嗅味覺異常等症狀,立即聯繫衛生局或撥打1922。

非密切接觸者(含密切接觸者的接觸者)

若您是非密切接觸者,只需自我健康監測10天,並等待該名接觸者的檢驗結果,若該名接觸者為陰性,則可解除監測、正常生活;若為陽性,您將轉為確診個案接觸者,依照密切接觸者流程執行相關防疫措施。

▲▼4/20密切接觸者作為說明。(圖/指揮中心提供)

▲▼4/20密切接觸者作為說明。(圖/指揮中心提供)

Q2:密切接觸者的定義是?

A2:指揮中心表示,若您與確診個案於症狀發生前4天至隔離前,有共餐、共同居住,或曾面對面接觸15分鐘以上,則為密切接觸者。

※補充說明,陳時中今表示,疫調從4天縮短為2天,接觸者定義是否因此修正仍有待指揮中心公布。

Q3:在外面接到衛生單位通知被匡列為居家隔離對象,該怎麼辦?

A3:接到電話匡列通知即發生效力,若在家禁止外出,若在外即應馬上自行開車、騎車、步行,或依衛生局規劃指示,以防疫車隊、同住親友接送,盡速返回隔離地點,並禁止外出、出境或出國。

▲▼4/20放寬就醫交通方式。(圖/指揮中心提供)

Q4:居家隔離、自我健康監測差在哪?

A4:居家隔離對象為確診者的接觸者,隔離期間不可出門;自主健康管理對象則為通報個案經檢驗陰性者、居家檢疫或隔離期滿者,期間禁止與他人聚餐聚會,也不能參加公眾群聚型活動。

自我健康監測對象為「與確診者有相同足跡的民眾」,監測期間應避免出入人潮眾多的地點、參加大型活動、外出用餐等。如果必須外出時,應全程戴口罩。若完全沒有出現任何症狀,仍可正常生活或上班、上學。

Q5:什麼情況需要快篩?我可以領公費快篩試劑嗎?

A5:公費快篩劑非免費領用,須經醫師評估後才可發放。此外,未有當日掛號看診紀錄或無症狀者,不符合試劑發放資格;若幼兒之陪同看診者經醫師判斷後亦可發放,但不可代家人領取。

目前全台共有619家診所可領公費家用快篩,民眾可至衛福部疾管署全球資訊網「COVID-19防疫專區」台灣社交距離App及採檢地圖/發放公費COVID-19家用快篩試劑社區定點診所地圖COVID-19全國指定社區採檢院所地圖查詢。

使用快篩的時機部分,陳時中強調,並非每個人、每天都篩,「有相關接觸可能性,或有症狀懷疑再使用。」

▲▼指揮中心4/16公布家用快篩適用時機。(圖/指揮中心提供)

Q6:快篩陽性怎麼辦?

A6:快篩陽性不代表確診,請確認自己是否為居隔者,再採取以下行動。

居家隔離/檢疫者

請立即與當地衛生局聯繫,或撥1922,依指示配合處置及依防疫人員指示處理已使用過之採檢器材。

非居家隔離/檢疫者

檢測結果若為陽性,須將檢測器材密封包裝,攜帶至指定醫療院所或社區採檢站,進一步做PCR核酸檢測,全程戴口罩、不得搭乘交通運輸工具,不必打到1922或衛生局。指揮中心也宣布,輕症者在醫院採檢後一律「回家等報告」,若結果為陽性,將由醫院通報衛生局安排收治加強版集檢所或防疫旅館。

另外,若快篩結果為陰性,仍請遵照指揮中心的防疫規範,持續自我健康管理。採檢完的試劑物品勿任意棄置,應以塑膠袋密封包好,以一般垃圾處理。指揮中心也提醒,居家快篩試劑測試結果可能會出現偽陰性或偽陽性,最終仍須以PCR檢測結果為診斷COVID-19感染的依據。

▲▼醫院檢驗人數爆增,指揮中心要求民眾輕症採檢完一律回家等報告。(圖/指揮中心提供)

Q7:確診後該怎麼辦?

A7:若接到確診通知,可先電話連絡密切接觸者,請他們自我隔離並健康監測,並留在家中等待公衛人員通知安排。撤離時應戴口罩,儘速聯繫所在地方政府或1922,依指示辦理。而為避免醫療量能受衝擊,指揮中心宣布,確診者將依輕重症進行分流:

醫院

中重症、70歲以上、血液透析、懷孕36週以上患者,確診後將直接送往醫院治療。若病患已無住院需求,無須等待解除隔離,即可依分流收治原則,轉至加強版集中檢疫所或防疫旅館,於啟動居家照護之縣市,得返家採居家照護管理。

加強版集中檢疫所/防疫旅館

無症狀、輕症,含機場落地採檢PCR陽性,且年齡未滿70歲、生活可自理或有陪同照顧者(如孩童),懷孕未滿36週之確診者,將送往加強版集檢所或防疫旅館。

居家照護

指揮中心宣布,全台於一週內啟動輕症居家照護計畫,目前已有10個縣市開辦、4縣市研議中。未滿65歲,無血液透析、懷孕且符合居家照護條件者,可採居家照護管理;不符資格者,則依分流收治原則送加強版集檢所、防疫旅館或醫院。

另外,專責病房、加強版集檢所及防疫旅館,若場地允許,均以2人一室收治,不限家人、同住或同行者;若房型允許(如家庭房),則可同室收治2人以上,且以家人、同住或同行者為限。

▲▼確診者分流收治原則(圖/曾梓倩製)

Q8:居家照護有什麼需要注意的事項?

A8:居家照護期間,無論是確診者或同住之未確診者,若出現喘、呼吸困難,持續胸痛、胸悶,意識不清,皮膚或嘴唇或指甲床發青,無發燒心跳卻超過每分鐘100次,無法進食喝水服藥,過去24小時無尿或尿量減少等症狀,應立即撥打119、衛生局或1922。

此外,確診者應自主回報症狀、風險因子、密切接觸者,配合雙向簡訊追蹤;並聯繫密切接觸者,請其自我篩檢、自我健康監測10天。

同住之未確診者,在家請單獨一人一室,儘量和家人使用不同的衛浴設備。如需共用衛浴設備,每次使用後,應使用漂白水或酒精消毒。共用空間應儘量確保空氣流通,每天消毒、清潔所有經常觸摸的物體表面。

Q9:隔離期間可以叫外送嗎?

A9:指揮中心表示,外送或其他進入社區人員,需確實做好實聯制、強化手部消毒做好風險管控,方可進入。

▲▼4/20外送措施修訂。(圖/指揮中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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