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女同事手背3秒挨告性騷 他辯「西方親手禮」判拘25天

▲▼親手禮,吻手禮。(圖/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高雄市一名黃姓男子在女同事伸手欲向其握手致意後,竟趁機親吻女同事的手背3秒鐘。(圖/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記者林冠吟/高雄報導

高雄市一名在某知名車商服務廠任職的黃姓男子,去年3月因故與女同事互動後,女同事基於致意,伸手與黃男握手,但黃男卻採取西方親手禮的方式,親吻女同事的手背3秒鐘,事後慘遭挨告性騷擾。橋頭地院審理後,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處黃男拘役25日,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黃姓男子於偵查中坦承確實有親吻女同事的手背,並還原過程指出,女同事向他表示謝意,表示「要請他」,他說「不用,不然我們做個朋友就好」,因此才會有後續握手致意,他也有舉起手背並親吻等動作出現,熟料下午就接到主管通知,表示女同事認為黃男侵犯他,「要他道歉」。

橋頭地院審理後指出,從黃男的行為來看,顯然他親吻女同事的手並非偶然、不經意為之,而是出於與異性來往互動之意。

法官認為,黃男與女同事僅為職場同事,平日互動上也僅有工作互動,黃男親吻女同事手背的性意涵較觸碰高,且可能帶有個人唾液,對一般成年女性而言,無論身體任何部位應均不願意為不熟識之人所親吻,且身體隱私處並不以衣物遮蔽為限。

法官表示,縱然在國際上有部分國家會以親吻臉頰、手背作為打招呼的方式,但我國並無類似國情,自然不然應以國際禮儀作為卸責之詞,審酌案發時之情景,女同事為答謝黃男的協助,伸手表示願與黃男握手,僅是普通同事間的社交禮儀,但黃男卻突然親吻她的手部,顯然已逾越普通朋友間交誼,事後女同事透過上司要求黃男道歉,黃男甚至自摑巴掌表示歉意,可見黃男的行為已違反女同事的意願,趁著女同事不及防備之際,短暫、偷襲式的親吻其手部,違反性騷擾防治法事實明確,依法判處黃男拘役25日,得易科罰金。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關鍵字: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