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黑河首起涉暴力犯罪集團案件大逆轉,最終宣判13人無罪。(圖/翻攝網易視頻,下同)
記者魏有德/綜合報導
大陸黑龍江黑河市出現以梁明為首的13人犯罪集團案件,該案件也是當地掃黑除惡專案進行以來宣判的首起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該起案件經一審二審宣判,主嫌梁明背判18年徒刑,其餘人判9年至1年5個月不等。不過,被告申訴後,黑龍江高院作出再審決定,最終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13人全數無罪釋放。
《澎湃新聞》報導,除梁明梁柱兄弟二人因疫情受困外地,其餘11人均已提出國家賠償申請,梁明表示,「當初要錢沒要到,結果吃了官司。鴻鑫公司至今還欠我2000多萬元(人民幣,下同),其中有工程款,有農民工工資,我自己也背著很多外債。」
整起事件源自2014年,黑河市鴻鑫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鴻鑫公司)開發黑河市北國明珠房地產項目,五龍公司法定代表人梁明承包整起工程施工。司法文件顯示,在鴻鑫公司和五龍公司的合作過程中,五龍公司為討要工程款等事項,「被告人梁明、曲東洋等人惡勢力團伙,針對鴻鑫公司實施多起犯罪。」
據了解,梁明是黑河市五龍建築工程有限公司(簡稱五龍公司)法定代表人,他在2018年5月8日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刑拘。此後,梁明的多名親屬、下屬作為梁明犯罪集團成員先後到案。該集團成員先後被指控犯下非法拘禁、強迫交易、破壞生產經營、敲詐勒索、虛假訴訟、偽造事業單位印章等罪。
梁明的同案犯嫌包括他的6名親屬,梁成龍是梁明的兒子(五龍公司出納),梁淑玲是梁明的妹妹,席志麗是梁明的弟妹,梁柱是梁明的哥哥,張偉是梁明的妹夫,曲東洋則是梁明的外甥。
黑河市愛輝區人民法院於2018年11月27日一審宣判梁明等13人涉惡犯罪集團案件,被告梁明等13人被分別處以一年六個月至二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這也是黑河市進行掃黑除惡專案以來首起宣判的犯罪集團案件。
愛輝區法院及黑和中等法院於2020年9月24日及2020年12月17日分別作出重一審和終審判決,主嫌梁明數罪並罰後決定執行有期徒刑的刑期為18年,之後,梁明等13名被告人及其親屬分別向黑龍江高院提出申訴,黑龍江高院於2021年8月24日、8月26日分別作出再審決定書,責令大慶中院對本案進行再審。2021年9月3日,大慶中院作出裁定,撤銷重一審和二審的判決,要求大慶市龍鳳區法院重審。
龍鳳區法院審理後認為,原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梁明等人的各項罪名皆因「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判決13人無罪,並駁回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鴻鑫公司的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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