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神棍性侵三女,判刑12年定讞。(示意圖/CFP)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屏東歐姓男子阿昆(化名),謊稱自己通靈,假藉嬰靈附身、挽回感情等理由,騙女子脫光衣服,讓他做法、性侵。共有3名女子受害,2人未成年,1人更只有10歲而已。最高法院審理後,將他重判有期徒刑12年定讞。
判決指出,阿昆透過李姓友人,認識他的女友小依(化名),2019年3、4月間,他對小依說她身後尾隨嬰靈,會危及她的運勢。小依心生恐懼,依照阿昆的指示,到某旅社房間內,脫去褲子及內褲後,讓阿昆以手指觸碰下體,阿昆猥褻得逞。
隔年阿昆又透過另一名周姓友人,認識他未滿18歲的女友小耳(化名)。阿昆又假借作法去除小耳家中靈異現象為由,先畫符水叫小耳喝掉,而後又叫小耳脫光衣服躺在床上,讓他性侵得逞。之後小耳與周男分手後,阿昆又假借作法挽回對方心意,多次性侵小耳;阿昆更說為了加強法力,需每週都作法性侵一次,藉此又性侵3次。總計性侵小耳6次得逞。
當年7月間,阿昆又對鄰居剛滿10歲的小女生小簪(化名),謊稱對方全家今年會有劫數,且小簪的祖母今年會死亡,必須透過他作法改運。小簪不疑有他,依照阿昆指示,在附近宮廟後方讓阿昆作法,阿昆趁機指侵得逞,但因小簪一再喊痛、抗拒,阿昆才停止。小簪回家後告知母親,母親怒而報警,全案因此爆發。檢方對阿昆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阿昆坦承不諱,但他辯稱自己跟小耳是男友朋友,雙方情投意合。但法院調查後,認定他說謊,一二審均認定他有罪,均重判有期徒刑12年。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21日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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