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司法人員特考等5項考試  8月13日起分6考區舉行

▲▼ 考試院,中華民國政府機關(圖/ETtoday資料照)

▲考試院。(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林銘翰/台北報導

考試院會21日通過,11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海岸巡防人員、移民行政人員考試及111年未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者取得法官遴選資格考試等5項考試,第一試將在8月13日至15日舉行。

考試院表示,除了未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者取得法官遴選資格考試僅設台北考區外,其餘考試分設台北、台中、台南、高雄、花蓮、台東等6考區;第二試體能測驗及第二、第三試口試,則僅在台北考區舉行。

考試院透過新聞稿說明,有關各考試等別、類科組別及暫定需用名額,其中在司法人員特考部分,三等考試設公證人等14類科151名、四等考試設法院書記官等7類科674名、五等考試設錄事等2類科67名,合計892名。

調查人員特考部分,三等考試設調查工作組等15組別136名;在海巡人員特考,三等考試設海巡行政等2科別13名、四等考試設海洋巡護科輪機組5名,合計18名;在移民行政人員特考,二等考試、三等考試及四等考試均設移民行政類科,暫定需用名額分別為2名、37名及4名,合計43名。

考試院指出,有關未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者取得法官遴選資格考試,設高等法院以下各法院之法官、高等行政法院之法官,以及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之法官等3院級,該考試及格者,僅取得參加由考試院委託司法院依《法官法》第7條辦理的法官遴選資格。

考試院也說,有關應考資格、應試科目、試題題型、成績計算、體格檢查及標準等,分別依照各該考試規則等規定辦理,相關規定將載明在應考須知,各類科組別需用名額情形,則將在考選部全球資訊網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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