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24類場所工作人員「打3劑」才能進出!6大QA一次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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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強化第3劑疫苗接種規範。(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楊晏琳/整理報導

指揮中心宣布,今(22日)起將加強第3劑疫苗接種規範,包括24類場所工作人員、進出健身房及參加旅遊團等,皆須打滿3劑疫苗;不過指揮官陳時中曾表示,「不是說不能打的也要打」,其中仍有例外。《東森新媒體ETtoday》也整理3劑疫苗規範的6大QA,包括相關限制場域、活動及因應作為給民眾參考。

Q1:哪些人員需要打滿3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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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指揮中心表示,公費疫苗1、2、3、7類對象、矯正機關,殯葬場所及24類場所之工作人員皆需打滿3劑疫苗。已接種2劑疫苗且滿12週者,應儘速接種第3劑;新進人員於首次服務前,若未完整接種3劑疫苗,應提供自費3日內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或PCR檢驗陰性證明。24類場所人員包括:

教育部

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
二、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
三、社區大學
四、短期補習班
五、樂齡學習中心
六、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業
七、游泳池
八、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表演藝術類團隊練習

經濟部

一、錄影節目帶播映場所
二、電子遊戲場營業場所
三、資訊休閒營業場所
四、視聽歌唱場所
五、桌遊、麻將休閒館營業場所
六、歌廳、舞廳、夜總會、俱樂部、酒家、酒吧、酒店(廊)、理容院 觀光理髮、視聽理容及其他類似場所特種咖啡茶室、夜店、舞場、三溫暖
七、大型餐宴、婚宴場所
八、美容美體業
九、會議及展覽場館

勞動部

一、職業訓練場所

衛生福利部

一、托嬰中心
二、衛生福利多元預防社區式活動
三、衛生福利機構
四、失智社區服務據點
五、親子館托育資源中心
六、民俗調理業

▲▼指揮中心宣布4/22起強化第三劑接種規範。(圖/指揮中心提供)

▲指揮中心宣布4/22起強化第三劑接種規範。(圖/指揮中心提供)※點圖放大

Q2:我是上述工作人員,確診過但康復了,沒打第3劑也會被限制嗎?

A2:指揮中心表示,若曾為確診個案,且持有3個月內由衛生機關開立之解除隔離通知書,可暫時免出示COVID-19疫苗接種證明,但應於解除隔離滿3個月後,儘速完成接種3劑疫苗。若是新進人員,也應於首次服務前,提供自費3日內PCR檢驗陰性證明。

Q3:我的身體狀況不能打疫苗怎麼辦?

A3:若經醫師評估且開立不建議施打COVID-19疫苗證明,或個人因素無法施打者,須每週1次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或PCR檢驗陰性後,始得提供服務,新進人員並應於首次服務前,增加1次自費3日內PCR檢驗陰性證明。

Q4:不打疫苗會被罰嗎?

A4:陳時中表示,是要求但非強制,不希望透過政府規定要求大家打疫苗,但疫苗覆蓋率是重要抗病毒手段,還是希望大家能盡快施打。雖然不會因不打疫苗而開罰,但如果相關人員不打就要定期篩檢。

▲▼花蓮縣內各短期補習班陸續改採線上教學,採用實體教學者,均應落實防疫規定。(圖/記者王兆麟翻攝,下同)

▲補習班、高中以下學校工作人員應打滿3劑疫苗。(圖/記者王兆麟翻攝)

Q5:哪些場所或活動需要打滿3劑才可出入或參與?

A5:健身房、八大行業場所、宗教活動如繞境、進香團,以及參加成員間屬於不特定人士之旅行團都在範圍內。

不過交通部觀光局也表示,參加團體旅遊旅客及旅行社工作人員都須完成第3劑接種,但尚不包括12歲以上、未滿18歲完成第2劑接種及未滿12歲旅客,意即12到18歲旅客,需打滿2劑才能參團若成員間彼此特定,例如:學校畢業旅行、家族旅遊、員工旅遊等,則不受打滿3劑疫苗規定。

此外陳時中也說明,民眾若因健康因素不適合打疫苗,只要出具醫師證明,就不會強制要求。

Q6:怎麼預約第三劑疫苗?

A6:無論是第三劑,或一、二劑及基礎加強劑,皆可持接種紀錄(小黃卡)至各地方政府合約醫療院所或衛生所預約,或至提供隨到隨打服務之接種站接種。民眾可依個人喜好的廠牌及接種地點,進入指揮中心COVID-19防治一網通「查詢追加劑」「查詢第1、2劑」,查詢「當日」接種院所的開診情形及諮詢電話,該院所如有預約網站亦可直接連結預約。

指揮中心提醒,部分縣市有設置隨到隨打服務之接種站,相關資訊亦每週更新於疾管署全球資訊網「COVID-19疫苗接種院所」相關頁面,有需求的民眾亦可參考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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