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鄧木卿/台中報導
台中市一名41歲多元計程車的李姓司機19日搭載31歲的楊姓女乘客,李男見楊女光腳伸到前座在他的臉旁邊說,「香不香?」李男出聲制止,竟讓楊女情緒大失控,口出不雅言語,影片一PO出,立刻引來民眾同情,警方昨天持續連繫李男前來,傍晚5點多,李男在車隊同事陪同下到派出所,李語氣溫和的抱怨在車上被羞辱的過程,對於警方一再追問要不要報案,他則說「好煩,讓我再思考2天」。
▲多元司機遭「腳交千金」羞辱,被警方追問報不報案,司機最後說,讓我再思考2天。(圖/翻攝Tesla model3 多元計程車臉書)
李男白天從事烘焙工作,下班後兼差開計程車,19日下午5點40分在漢口路三段和華美街二段,載上1名女奧客,楊女上車後雙腳就踩在椅背上,李男見狀便問,「小姐,那個腳有乾淨嗎?妳腳不能放在地上嗎?」沒想到,楊女情緒大暴走,「我的腳超乾淨的」、「我人不舒服」,接著怒喊,「你現在是在跟我嗆聲逆啊?」
▲依照多元司機PO所說的下車地址,「腳交千金」可能住在這棟大樓。(圖/翻攝Google Maps)
影片曝光後引起網友熱議,紛紛留言聲援,同車隊同事還說,「這不是奧客什麼才是奧客」、「告死她剛好而已」。
警方表示,當天李男載著楊女前來派出所後,2人都供稱有事,急著要走,李男連筆錄都沒做,加上又不是現行犯,不能強制扣留楊女,當然讓他們離去,不過警方昨天持續和李男連繫,希望早點來製作筆錄,釐清真相,接著才能傳喚楊女到案說明。
李男傍晚5點多在車隊同事陪同下到派出所,李男一臉平靜的向員警訴說在車上如何被楊女言語羞辱的過程,聊了1、20分鐘,過程中,員警一再追問要不要報案?何時要做筆錄?李男大感壓力,最後竟說「覺得好煩,讓我再思考2天」。
至於楊女自稱家裡開醫院、住豪宅等事,警方表示,還沒製作筆錄,不知真實背景如何?不過從網路所留的下車住址「國安二街」,該地點周遭原本是眷村後來改建為國宅,是否真住在豪宅,不得而知。
此外,如果李男最後決定不提告,警方也考慮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3條第3項傳喚楊女到案說明。
﹝1﹞有下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下罰鍰:
一、故意窺視他人臥室、浴室、廁所、更衣室,足以妨害其隱私者。
二、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任意裸體或為放蕩之姿勢,而有妨害善良風俗,不聽勸阻者。
三、以猥褻之言語、舉動或其他方法,調戲他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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